招标)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一期工程综合仪表采购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一期工程综合仪表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DGC-WZ-GKZB-23-0077
2.2 招标项目名称
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一期工程综合仪表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括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
2.4 招标范围
磁翻板液位计12台、氮氧化物分析仪4台、电磁流量计10台、电容式液位计7台、非安全级差压变送器187台、非安全级抽芯式快速拆装铠装热电偶72台、非安全级金属管浮子流量计162台、非安全级金属管浮子流量计(就地)26台、非安全级压力变送器36台、非安全级远传压力变送器17台、浮球液位变送器12台、金属管浮子流量计2台、静压式液位变送器8台、均速管流量计4台、铠装抽芯式快速拆装热电偶43台、可远距离操作耐辐照压力变送器12台、雷达液位计7台、平衡流量计10台、全不锈钢压力表44台、热导式气体质量流量计26台、双金属温度计38台、涡街流量计23台、涡轮流量计29台、一体化铂热电阻温度变送器53台、一体化吹气仪表127台、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7台,具体详见excel设备清单。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需满足技术规格书及excel设备清单中技术要求
2.5 交货地点
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一期工程现场(DDP)
2.6 交货期
2024-10-30
2.7 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乏燃料后处理工业示范厂一期工程综合仪表采购售价:8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3年01月15日 09时00分—2023年01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02月17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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