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定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在云浮市反诈中心的统一指挥下,对本地涉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的违法嫌疑人全面开展收网行动,先后抓获10名违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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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刑侦大队民警先后在附城街道新乐居委查获出售、出借本人广电手机卡卢某林、林某燕、何某健3名违法嫌疑人。1月11日,刑侦大队民警发挥连续作战精神,在围底镇五华村委查获出售、出借本人广电手机卡的违法嫌疑人张某强。

1月12日,刑侦大队先后在附城街道、连州镇分别抓获出售、出借本人广电手机卡的违法嫌疑人何某明、梁某华、彭某贸3人。1月13日,刑侦大队民警在素龙街道和附城街道查获出售、出借本人广电手机卡的违法嫌疑人陈某福、欧某贤、张某洲3人。

经询查,上述10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上述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并处800元至8000元不等的行政罚款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有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凡有出租、出借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行为的,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处罚后,个人会留下“案底”,列入银行和运营商的黑名单,甚至影响个人征信,影响个人升学、参军、就业等。

【记者】崔洪铭

【通讯员】罗公宣

【作者】 崔洪铭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