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萍乡市召开2023年度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结2022年成绩经验,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为2022年度先进单位、优胜单位、达标单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面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萍乡市城市管理局积极对接市委市政府,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全年列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讨论的城市管理事项达17个,争取新增项目市级财政资金8700万余元,有力解决了城市污染防治、城市更新改造、城乡环境整治等一些难题。
大力开展高空户外广告、晴雨棚等九大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并且常态化做好绿植苗木养护工作、市政设施运维工作等。重点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全年通过“智慧城管”平台上报处理城管案件104537件,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稳步提升。
该局加速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如期完成“停车车位”“如厕厕位”两项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攻坚行动任务,主城区改造智慧停车泊位5002个,全市完成新建改造公厕53座,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5.61%,城市功能与品质不断得到提升,完成美丽乡镇建设项目218个。另外,大力推进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深化“互联网+监管”改革,优化企业获得用水营商环境。
大力推进城管法治体系建设,梳理明确城管系统行政权力事项清单119项,全年下达轻微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总计737份,查处案件143起,城管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明显提升。
与此同时,在公共节能、政务公开、驻村帮扶等方面,该局都取得了新成效。2022年市城市管理局荣获国家机关事务局颁发的“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2021年度全省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单位”,何希波、张进同志获“表现突出个人”;鳌洲书院获“江西省文明公园”称号;萍乡市政设施维修管理处获省市政管理行业分会先进单位、谭晖同志获省市政行业先进个人。芦溪县获评2022年“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称号。(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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