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蒙自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蒙自某单位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KCKMZ-W1005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供货商副食品配送,主要包含蔬菜类、新鲜肉类、鲜活水产类、鲜蛋类、鲜粉类、配菜类、腌菜类、干杂类、豆制类、调料类、食用油、饮料、水果等副食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标包划分及预算:不划分标包,全年总预算约400万元。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供货地点:蒙自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食品原料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人规定的供货计划。
(六)质量要求: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卫生质量要求,确保无污、无毒、无害,做到渠道合法、来源明晰、品质优良、鲜活卫生。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2021年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1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的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四)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材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现场查询的权利,如与现场查询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
(七)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物资仓储、运营配送场所(须提供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必须具有正规副食品进货渠道和符合企业规模的工作人员;
3.具备可供使用的专业配送车辆(具备符合配送标准的配送车辆至少1台,符合配送标准的冷链车至少1台,若是自有车辆则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若是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及行驶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01月16日至01月20日,每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上午09时30分。
七、开标时间:2023年0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56 0069 4001
邮 箱:zbcg40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