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刑侦总队指导支持下,崇明警方在侦办一起诈骗案件过程中,研判发现有人办理宽带供他人远程操控从事非法活动,以此从中谋利,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两名违法人员处以行政处罚。这是2022年12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来,崇明对此类违法犯罪打击处理的第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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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指认租住处被安装连接在宽带上的黑色盒子

1月4日晚,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三星派出所接被害人龚先生报警,称其遭受电信网络诈骗,被骗人民币50000元。民警在侦查中发现,诈骗分子诈骗龚先生使用的固定电话位于上海徐汇区,警方随即顺藤摸瓜,于1月5日早上控制了电话号码所有者胡某。

胡某如实交代,2022年12月中旬,其在手机微信兼职群看到有人发布兼职信息,在群里咨询后,一个微信名叫“香蕉”的人主动加了胡某好友,之后两人聊了各种兼职。12月30日,“香蕉”给胡某推荐一个办宽带的兼职,让他用身份证帮“香蕉”办一个宽带,办好可以得到900元佣金,胡某答应。

2023年1月3日,安装师傅上门为胡某安装了宽带及宽带附带的固定电话,当晚“香蕉”来到胡某租住处,把网线、电话线用一个带来的黑色盒子连接在路由器上,然后告知胡某每天10点将黑色盒子上的网钱插上,19点拔掉,拿到900元佣金的胡某没有细问,稀里糊涂照着做了一天,民警便找上了门。

根据该线索,民警火速于1月5日下午在上海奉贤区将租住处的“香蕉”陈某控制。据陈某交代,早前其在一个手机微信兼职群认识一个名叫“老同”的人,“老同”让陈某帮他办理宽带,供他公司催款打电话使用,他还寄了一个黑色盒子给陈某,说是插在路由器上可以利用网络远程拨打电话,并谈好装一个宽带给1400元佣金。去年12月30日,陈某将办理宽带的兼职介绍给胡某,并谈好价钱从中赚差价。

1月3日晚,陈某在胡某处用黑色盒子连接好宽带及电话,用电脑下载了一款名为“向日葵”的远程操控软件,并将账户和密码发给“老同”,5分钟后“老同”与胡某家的宽带完成网络搭建,实现远程操控电话,“老同”当即给陈某转了1400元钱,陈某向胡某转了900元钱。第二天,诈骗分子即用胡某开通的宽带及电话实施了电信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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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交代违法事实并接受处罚

目前,陈某、胡某两人因非法买卖网络电话卡给他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被崇明警方予以行政处罚。龚先生遭受的电信网络诈骗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同时警方深入追查“老同”其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一)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二)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三)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四)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来源:上海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