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是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

传统习俗

每逢过年,大家总少不了放点鞭炮

噼里啪啦热闹一下

但燃放烟花爆竹

增加节日气氛的同时

会带来如下危害

为了使蓝天常驻,安全相伴

共同努力把经济区

打造成绿色之区、平安之区

让大家度过一个健康祥和

绿色环保的新春佳节

建议少放或者不放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及经济区管委会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安排部署,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切实维护2023年春节期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确保经济区烟花爆竹领域公共安全,近期,双龙公安分局加大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排查、宣传和管控力度。

01

强化安全检查

02

强化安全宣传

03

强化巡逻防控

双龙公安提醒您

双龙航空港经济区整个区域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

限制燃放区域:

大地村、马寨新城、航空港幸福小区、酒店用品市场、交建花园、碧龙花园、多彩贵州温泉小镇、甘庄航空村、水云布依家园、阳明花鸟市场、贵龙社区贵龙新苑小区向外延伸200米以内区域。

限制燃放时间:

1、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

2、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8时至24时。

禁止燃放区域:

经济区范围内除限制燃放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均为禁止燃放区域。

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群体集体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道路、桥梁、地道、涵洞、隧道、输变电设施、高压线及其他电力设施、燃气管线、燃气调压站及其他燃气设施、加油加气站、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其周围100米的范围内;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筑物的房顶、楼道、阳台、窗口、建筑工地以及不满足烟花爆竹产品说明要求安全距离的地点等;属于重点防火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建筑物周围100米范围内;绿化草坪、苗圃等重点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自然保护区、产业园区;化粪池、下水道窨井、天然气管道检查井、燃气锅炉及管道、地下通信电缆检查井等市政环卫设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少放一次烟花爆竹就少一份污染

少放一次烟花爆竹就多一份健康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

争当绿色环保的传播者

签 发:杨 文

审 核:任 珂 付春华

编 辑:李 红

来 源:双龙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