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法官,我又把钱带来了,现在就在法院门口……”

近日,被执行人李某某主动联系长岭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建伟,要求履行分期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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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李某某为赵某54万的债务提供担保,到期后,因赵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债权人诉至长岭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建伟第一时间经网络查控系统及其他方式查询,未发现赵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巨大的债务担保责任便落在了李某某身上。此后,执行法官多次告知李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但李某某一直敷衍执行法官,总是反复表示一定会尽快履行。然而,李某某却一直没有兑现承诺。

为彰显法律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执行法官将李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进行查封并将其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铁腕执行的态度,李某某态度开始好转,表示愿意倾尽全力想办法筹集资金,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后,双方一致同意分6期清偿欠款。截至目前,李某某已成功履行2期共计18万元的执行款。

日后工作中,长岭法院将继续保持铁腕执行高压态势,强化执行措施,创新执行方式,不懈打击、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努力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变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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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长岭法院

校对:张加新 王楚涵

审核:李磊

编辑:张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