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青曾说:“自私与贪婪会孵化出许多损害别人的毒蛇”,当一个人变得自私自利时,身边的一切都会成为他满足自身所需的工具,进而酿出荒唐悲剧的发生。而在一起案例中,南京的一位男子便通过老婆,成功套路小姨子并与其发生关系,那么,这二人各自构成什么罪?

2003年12月4日,一名中年妇人带着她的大女儿来到了南京某地的派出所报警称,她的女婿玷污了刚上初中的小女儿,随后年轻一些的女子便拿出了一个被使用过的计生用品和一叠卫生纸,将这些证据交给警方后,民警对此案也展开了调查,但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这起案件可能远比想象的还要恶劣。

这位报案的中年妇人姓吴,多年前经人介绍下和一位姓孟的男子结为了夫妻,二人婚后生育下了大女儿小悦,时隔多年后又生下小女儿小芸。但因为孟某性格比较懒惰,平时也比较喜欢喝酒, 这让一家人的生活过得很是拮据,到后来干脆就对家庭不管不顾了起来。

家庭没有了丈夫的支撑,一家人的生活也就变得更加难过了起来,好在这时的大女儿小悦在初中毕业后便不再念书,而是在当地寻找起了工作的机会,以减轻母亲身上的负担,也让妹妹小芸的生活可以过得更好一些。而一个人的到来,却为这个本就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更大的磨难,而这个人便是吴某的女婿张某。

1970年出生在当地的张某在小的时候便不是一个安分的孩子,在上学时便经常三五成群地带着小伙伴欺负学校里看起来老实的学生,向他们索要财物,在初中还没有毕业时就被学校劝退,成为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成年后,张某因为不想在工厂上班,也无法忍受拮据的生活,便打起了赚快钱的想法。

1993年,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被关进监狱后张某并没有对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和不堪,在刑满释放之后,张某回到社会上也没有给自己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拿着家里的钱租下一间房子后,又过起了闲散的生活,偶然打打零工以维持自己的生活。

而在2003年,已经33岁的他依旧没有给自己说下一门婚事,而这时他在看到邻居家的一对姐妹后,心里便产生了一些非分之想。在有了想法之后他便刻意去接近这个家庭,而他在和这个家庭接触后便发现,邻居一家四口在性格上都有些逆来顺受,而家中的男主人更是成天买罪,对家里的事情不管不顾,而这也就让他看到了一些机会。

于是,在之后的生活中,张某便经常来邻居家串门,在生活上给他们一家人提供一些帮助,渐渐地获得了这家人的信任后便向他们一家人提亲,与比自己年轻11岁的小悦结成了夫妻,随后更是入住到了这个家庭之中。但由于两家人的经济情况都不是很好,而吴某一家也只有两间卧室,在结婚后,小悦便和张某住到了一起。

但在他进入这个家庭后却将视线盯上了即将上初中的小芸,在随后的生活中,张某便通过妻子小悦了解到了小芸的一些喜好,随后便在外出购物时买一些小芸喜欢的零食和玩具,这让一家人看到后,对他有了更深的信任。2003年8月的一天,张某借着外出购物的要求将小芸带了出来,将其带到自己的出租屋后便对小芸实施了不法侵害。

为了防止事情暴露,张某随后便带着小芸在商场里买了双便宜的鞋子后,便让她替自己保守秘密。但在这件事情发生后,吴某从小女儿走路姿势上的变化看出了一些问题,在追问之下便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发现事情暴露后,张某便跪着向他们道歉,甚至还表示自己只是一时糊涂,冲动之下做出了不可饶恕的行为。

而这时,年轻力壮的张某已经成为了吴某一家人的经济支柱,而这时他们又看到张某态度“诚恳”的道歉后,便选择了原谅。在这次事情发生后不久,张某便在心情不好时对妻子一家四口拳脚相向。每当这时,性格软弱的一家人便一而再,再而三地选择了退让,但他们的原谅却并没有换来张某的尊重,甚至还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

2003年11月,张某便当着岳母和妻子的面,对年幼的小芸出言骚扰,更是伸出了手,随后更是提出要让小芸和小悦陪着自己一起休息的无理要求,若是不答应,就把他们一家全杀了。

时常遭受张某暴力对待的一家人在面对他的威胁时便出现了“斯德哥尔摩症状”,不仅不去反抗他的无理要求,甚至还配合起来,于是,当天晚上,小芸便再次受到了张某的侵害。

12月4日,张某因为一些家庭琐事与吴某等人发生争吵后,再次以杀害他们全家为要挟,让小芸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而这时已经升入初中的小芸便向母亲和姐姐求救,不想与张某发生关系,但这时,没有法律意识的吴某和小悦便劝说小芸与其发生不当关系,出来后拿着这些证据向派出所报案,在这期间,小悦便向张某提供了计生用品,随后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JY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属于QJ罪,应当依法严惩。

在本案中,小芸刚刚升入初中,其年龄尚不满14周岁,而张某作为家庭成员,在明知小芸年幼的前提下,以言语威胁等方式胁迫对方与其发生不正当的关系,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本罪的加重情节。

那么对张某的罪行姑息纵容,甚至提供计生用品的小悦在此案中是否构成犯罪?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本案的发生虽然与吴某、小悦的纵容甚至是胁从有关,但其行为并不能认定为本案的胁从犯,因为在案件当中,小悦为张某提供计生用品的目的在于不让小芸怀孕,避免对妹妹造成更大的伤害,主观上不具备犯罪的故意。

而本案的发生主要在于张某对吴某一家人长期的威胁以及暴力殴打,使得他们不敢正面对抗张某,只能采取这种错误的方式去让张某承担法律后果。因此,在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年。

(《案例:南京男子通过老婆,成功套路小姨子发生关系,构成什么罪?》中,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