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现行《商标法》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实施不到三年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发布最新商标法最新修订草案,足可见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且本次修订草案对现行商标法的修改力度之大,让我们来看看最主要修改的草案内容。

  1. 商标异议的期限从三个月减至两个月,且商标异议中取消不予注册复审程序(征求意见稿第四十条)。

2. 不得对商标重复申请(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且草案详细列出可重复申请的例外情形(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

3. 增加三种商标可撤销的理由.(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九条)

4. 具体明确了“恶意申请”的情形。(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二条)

5. 行政诉讼中不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以国家知识产局对被诉决定、裁定作出时的实时状态为准(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6. 更清晰明确了商标指示性使用的情形(征求意见稿第六十二条)

7. 对于恶意注册商标的原告滥用权利进行诉讼的赔偿制度(征求意见稿第八十四条)

8. 首次将仲裁作为商标争议解决方式之一(征求意见稿第七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