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纪委监委在行动(一)

——解读《关于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许昌市纪委监委连续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高质量推进办法》《容错事项事前备案办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构建起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1+6”制度体系。为做好政策阐释,弘扬干事创业正能量,我们栏目推出系列报道,深入解读相关意见和办法,今天播出第一集,解读市纪委监委如何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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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6”制度体系,是许昌市纪委监委立足岗位职责,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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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副书记 市监委副主任 李光亚

如何激励干部敢干事、敢于触及矛盾、解决难题,是大家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在上周召开的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这就为我们解决好这个问题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市纪委监委按照许昌市委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建设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打造“五个强市”,这次推出的“1+6”的制度体系,就是要树立“以纪检监察机关担当作为带动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理念,传递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鲜明信号,共同营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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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出了6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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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 李洁

一是坚守职责定位,树牢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二是弘扬新风正气,推动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优良环境;三是强化主动作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四是筑牢纪法底线,构建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五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六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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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职责定位,树牢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就要正确把握执纪执法导向,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与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相统一,做到严管厚爱结合、约束激励并重;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对党员干部一般性工作失误或轻微违纪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态度诚恳,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可以采取谈话提醒、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同时,还要持续提高线索处置效率和规范化程度,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彰显组织关怀,体现纪检监察机关“家感觉”“暖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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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何强化主动作为,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实施意见》提出四个方面具体举措,一是制定出台《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跟进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以高质量监督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二是修订《容错事项事前备案办法》。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明确容错备案8项正面清单和10项负面清单,划出容错底线。三是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协助配合工作制度》,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形成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合力,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四是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实施办法》。对党员干部在换届选举、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问题线索已有明确结论仍重复举报,受到诬告陷害等7种情形,纪检监察机关将主动通过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维护名誉、消除负面影响,助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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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破解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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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常委 市监委委员 马邑平

一是常态化开展不担当不作为治理,有效解决懒政庸政怠政问题。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坚决查处在项目审批、手续办理、优惠政策落实中,破坏营商环境、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干部。二是坚持精准问责,严格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严肃规范精准问责工作的意见》,有效解决问责泛化、滥化、简单化的问题。三是做细做实回访教育,帮助受处分的党员干部重振信心、轻装前进,回归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舞台、主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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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许昌零距离

编辑:张玉

审核:李英娜

监制: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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