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检察工作月报
2022年12月
01
聚焦“两会”
12月21日,在宁德市蕉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清满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我院2022年工作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
02
贯彻党的二十大
12月13日,宁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聿雄到我院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意见。
03
深切悼念江泽民同志
12月5日,我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集中学习《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江泽民伟大光辉的一生》,沉痛悼念、深切缅怀江泽民同志。
04
法治宣传
在“12·4”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蕉城区人民检察院“金贝壳”未检工作团队的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来到赤溪镇中心小学,开展主题为“我们身边的宪法”法治课堂,进一步促进学生提高对宪法的认识和理解。
05
典型案例
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蕉城区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在蕉城区法院开庭审理,蕉城区人民法院院长王锦熙担任审判长,我院检察长黄清满出庭支持公诉。经审理,一审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被告人谌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06
“三个规定”
2022年第四季度,我院检察人员共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11件。
-End-
供稿:杨郑楠
制作:徐嫩妹
责编:巫钦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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