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广宁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刘广宁同志任衡水滨湖新区(河北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张杰、何凤林、郭强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辛传林同志不再担任市公安局看守所所长职务;

靳永超同志试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志彬同志试任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督察专员,已于2022年12月期满,按期正式任职。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6日

来源:衡水市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