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苏滨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官网近日发布《省医保局关于增补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增补了纳入试点范围的6个试点药品医保支付标准,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