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福州1月24日消息(记者罗晓英)春节前夕,福州市马尾区人社局按照300元/人标准,为马尾区年满70周岁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不含省属及央属企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高龄人员,以及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的无力参保的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高龄职工(不含省属和央属)发放过节费。共计向15917名高龄老人发放过节费47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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