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农历大年初四
随着春节假期逐渐进入尾声
外出游玩、探亲的朋友开始陆续返程
对此,梧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
驾车出行务必注意车况、路况
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让我们一起
平安返程
1月23日(大年初二)晚18时45分许,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到高速监控中心电话报:在S74信梧高速29km匝道处,有两辆小汽车存在违法拖车的情况,请交警部门及时处置,保障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接报后,大队执勤民警马上联系当事车主,要求其马上停止违法拖车行为,将车辆停到应急通道,车上人员站到安全位置等待交警部门前来处理。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车只用了一条牵引带进行牵引,也没有其他固定措施保证车辆及人员安全。如果牵引带断裂的话,很有可能导致后车失控,后果不堪设想。随后,民警在故障车辆后方150米位置摆放安全标识,并立即联系高速排障部门前来将故障车辆拖移现场。
在依法对违法拖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执勤人员对两位驾驶员不顾自己和他人交通安全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危险性,二人表示已深刻地认识到这样操作的危险性,同时,保证以后一定安全、文明驾驶。
梧州公安交警温馨提醒
高速公路上私自拖车,由于缺乏专用工具,大多是“软牵引”,如果被拖车辆制动系统存在问题,或制动突然失灵,事故发生在所难免;高速公路上禁止低速行驶,拖行过程中车速慢很多,存在安全隐患;私自拖车的驾驶员未经过专门培训,拖行过程中后方缺乏基本的预警措施,极易造成事故。按照法律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拽、牵引故障车辆的,将被处以200元处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车后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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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孟远航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杨 珊
文 字:黄 欣 钟嘉宁
素材来源: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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