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之际,不少法学院校发布新春贺词、年度大事件等。这些文章在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之余,更有部分提及了院校在教育部第五轮法学学科评估当中的表现。
经笔者检索,共有6所院校透露了此类信息,具体如下: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法学院彭岳院长2023年新春贺词》提及,“在新近的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之中,法学院的法学学科再创历史佳绩”。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A-
中山大学
《2023年中山大学法学院新春贺词》提及,“全国高校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中山大学法学学科取得佳绩,学科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法学院新春致辞》提及,“山东大学法学学科被软科中国大学专业排名评级为A,并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历史性突破。”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2022年大事记》一文显示,“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突破”。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
暨南大学
《2022年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工作成果通报》提及,“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法学学科取得新的突破。”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
湘潭大学
《2022年度湘潭大学法学学科十大新闻》提及,“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结果出炉,湘潭大学法学在第四轮学科评估B+等级的基础上再续佳绩。”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B+
加之先前的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具体参见《武大法学在第五轮学科评估获评“A+”》《中南大法学在第五轮学科评估跃上新台阶》),可见,目前第五轮法学学科评估结果已然下发至各大院校,并有较多院校在本轮评估当中取得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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