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男子租的店面连年涨租,涨到了162000元!男子无力承担,就向房东提出降一点租金!可房东非但不降,还说要涨租金!男子无奈,只能搬到老店的隔壁,没想租金便宜了一半!而房东的店面租不出去,却气急败坏把男子的新店给砸了!
段先生是开眼镜店的,这家门店他已经连续租了13年。而房东每年都涨租金,从10来万涨到了162000元一年,段先生直呼吃不消!

段先生觉得,这几年生意越来越难做,房租贵了一半,收入又没增加,这么高的租金就是给房东打工啊!要不是担心换店面老客户找不到,他早就想搬了!
而段先生听旁边的几个租户说,他们的房东都降租了,于是他就找到房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房东体谅自己的困难,降一点租金,这样大家共渡难关!
可房东迷之自信,说别拿别人的店铺和他的比,他的店铺位置很好,租金还要涨!如果段先生不要,有的是人要!
段先生看房东这个态度,就想着长痛不如短痛,还是早点换个便宜的门店,不然真的是瞎忙活了!
巧合的是,隔壁的门面刚好转租,段先生马上找到隔壁店的房东,说自己要租店面。

让段先生惊喜的是,房租比老店面整整便宜了一半,之前段先生租的店面是13500元一个月,现在只用7000元,一个月少交6500元的租金,这一年就能多赚8万了!
而且,这门店的面积还比老的店大了一点,段先生用省下的租金给顾客让利,生意一下子就好起来,他很庆幸自己脱坑换了店面!
但是,老房东看到段先生的店面越开越红火,而他的店铺租不出去,就气得直咬牙!

当初老房东有多自信,现在就有多后悔!因为周围店铺都在降租,老房东还想租16万以上,无异于天方夜谭!
眼看一个月少了这么多的收入,老房东就把气撒在段先生身上,说肯定是段先生背后搞鬼,让人不要租他的店铺!
但实际上,租客来租店面的时候,都会问问周边的租户是多少租的。段先生也担心对方被原房东坑,就如实告知自己的租金,租客听后都纷纷打退堂鼓!
而有一天,段先生在门口招揽顾客,习惯性地看了一下老店门前的招租信息,想看看老房东有没有降租了,毕竟看到老房东吃瘪,他心情也会好点!

不料,这一幕刚好被老房东看到了,老房东就以为段先生是嘲笑他的店租不出去,就怀疑是段先生搞的鬼,于是气急败坏,拿着一根棍子就把段先生的店给砸了!
段先生看着柜台里的眼镜都被砸成了碎片,他强忍着不出手,而是拿出手机报案,给原房东一个教训!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段先生这是遇到贵人啊!房东这一砸,解决了他一年的销量,还一次性返还租金!

也有网友说,我也遇到同款房东,今年也打算搬隔壁了!房租持续十年高整条街其他店铺三分之一,一提房租就说不租就走,服务行业不敢轻易搬,今年疫情结束不想受气了,多花点装修也要搬了!
还有网友说,这样的房东真傻,不去了解一下市场行情,以为可以一直涨价,把自己租客赶走自断财路!
只能说,原房东的心太狭隘了!这下好了,除了赔偿费,还要接受法律的惩罚!
1、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原房东的行为构成什么性质呢?
首先,原房东无理取闹,无事生非,故意打砸段先生的店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涉嫌寻衅滋事。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可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打砸店铺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那么,原房东砸了眼睛,要按照市场价赔还是进货价呢?
一般来说,损坏商品的,要照价赔偿,即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赔偿金额。若是当事人之间对赔偿金额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所以,原房东是肯定要赔偿的!
有些房东就是觉得人家靠他门面发财,涨点应该,但不会反过来想想 ,找一个生意做得长久的老板,自己也跟着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