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一女子下班回家,发现二楼传来电视机响声,以为在外工作的丈夫回来,大喊丈夫名字,结果并没有听到回应。寻思可能电视机声音太大,可能覆盖了她的声音,所以才没听到,于是,开门进去。进门第一时间就是上楼确认丈夫是否回来了,可当她走到楼梯时,发现不对劲,楼梯以及墙面有点点滴滴血迹。担心丈夫出事,急急忙忙上到二楼卧室,然而,并没有发现丈夫身影,只有打开的电视机以及丈夫的手机。
女子下楼查看,不料,推开厨房门时,一股浓烈的煤气味扑鼻而来,正想打开电灯开关,但幸亏反应快,对煤气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她马上停下手,选择打开窗户通风后打开电灯开关。当时以为煤气漏气,但经过确认,发现两个煤气瓶都打开了开关。此时,她才发现种种异常,感觉不对劲,赶紧通知亲朋戚友,以及邻居寻找丈夫,一番搜寻,然而,并没有发现丈夫踪影。
女子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报警,当民警上门查看,敏锐的民警就发现可疑,仔细查看,发现有装有血水的塑料桶,地上有被清理过的血迹。女子才发现家里的地拖和窗帘布都不见了踪影,丢失的拖把和窗帘很可能是为了清理痕迹而被丢弃。
警方把女子家中里里外外搜寻,发现后院口边缘沾上了血迹的水井,经过一番打捞,赫然发现,丢失的窗帘和拖把以及女子的丈夫王某。
根据尸检报告,王某是被某种钝器击打头部而死并非溺亡,很明显这是一凶手案件。
警方对王某身边人物关系展开调查,虽然王某因为工作原因和妻子长期分开,妻子是二婚,但两夫妻感情很好,并没有情感不合,所以,排比王某妻子可疑。而根据王某工友反映,王某为人和善,并没有发现他和谁有结怨。
感情纠纷可能不大,那么,到底谁才是凶手,目的何在,是入室抢劫杀人?然而,并没有丢失财物,即使是抢劫,也没必要杀人抛尸,甚至打开煤气,企图引起爆炸,毁尸灭迹。如此精心策划,似乎像似有某种血海深仇。
民警在海量视频监控试图寻找可疑人时,现场勘察员发现一条重要线索,现场血迹发现有来自嫌疑人的血迹,根据DNA对比,此人和被害人王某有血缘关系。
侦查员对王某的亲属关系进行摸查走访,终于发现一嫌疑人王强。王某的被害在村里甚至整个常州闹得沸沸扬扬,王强居然表示自己毫不知情,这让民警产生了怀疑。不仅如此,在询问过程,王强始终把其中一只手插兜里,从未拿出来,民警要求他拿出手来,拒不配合。如此可疑,似乎想隐藏什么东西,不得已采取强制措施,才发现王强的手受伤,经过血液采集比对,与案发现场嫌疑人DNA吻合。
王强一下子瘫倒在地,如实招来。原来,案发当天,王强骑着车子经过王某家门口,刚好遇到王某,眼看车子就要撞到王某,于是选择避让,结果,不小心让自己摔倒了,导致手受伤,两人因此发生争执。王强回到家里,发现手疼痛不已,手都肿起来,感到愤愤不平,越想越气,于是,到王某家要求他赔偿受伤费用,王某觉得王强不可理喻,凭什么要他赔偿,不同意,抄起一旁的羊角锤要驱赶王强出去。愤怒之下,王强夺过羊角锤捶死了王某,把他扔下水井,拧开煤气,企图毁尸灭迹。
太可怕了,太极端了!亲戚一场,因为一点医药费就杀人,赔偿没有拿到手,还搭上自己一生,真是令人唏嘘!口角和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可是有的时候一旦有人冲动了,这种争执就会引发不可挽回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没有一个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如有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及时自首争取宽大处理。逃亡并不是最好的方法,也不要试图用时间来掩盖自己的罪行,总有一天终需接受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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