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学员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产生的投诉1864件。
经统计分析,引发投诉最多的原因主要为:
驾培机构承诺收费包含考试费,在学员约考自行缴纳考试费后,不退还或者拖延时间退还费用引发投诉; 学员中途退学时,因驾培机构扣费过多或没有及时退还相应培训费引发投诉; 学员到各类招生中介、代理处报名,轻信中介、代理的虚假承诺,签订无效协议,遇到服务、收费甚至中介跑路等问题后维权难; 驾培机构在与招生中介、代理合作时,采取分阶段收费的方式,培训中因中介没有及时给付培训费,驾培机构中断学员培训引发投诉。
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供图
对此,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学员作出消费提示:
考试费是国家行政收费项目,约考时需要学员自行缴纳,驾培机构向学员收取考试费属于乱收费。学员不要轻信驾培机构所谓含考试费服务的承诺,不轻信相关虚假宣传支付不合理收费。 驾培机构才是培训服务的实际提供者,不轻信各类中介、代理承诺的服务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应到具有资质的驾培机构报名点报名,与驾培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协议)。签订协议时,要查看驾培机构经营许可证件(或备案表),名称须与合同印章一致,详细了解合同注明退学时的退费标准和金额。 支付培训费应在驾培机构正式设立的办公场所,避免向个人支付培训费,付费后应索要收费凭据并妥善保存。
同时对驾培机构作出经营提示:
恶意低价竞争违反行业管理规定,扰乱行业秩序,影响行业稳定。驾培机构要严格按照培训学时制和按学时收费的规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和退费标准,使用符合规范的培训合同。不应将“渠道费、招生费”等费用计为学员个人培训支出费用;不应利用学员考场适应性训练等其他企业收费谋利,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员收取“考试费、证照费”等政府行政收费项目的费用。 驾培机构应增加直接招生渠道,减少与中介合作。中介推荐的学员在驾培机构办理报名,中介领取中介费后,学员要求退学并要求驾培机构退还支付的培训费,驾培机构可能承担已支付的中介费损失。
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孙江荭
一审 曹婕
责任编辑 易科彦
责任校对 罗秋旭
主编 严云
终审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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