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护航鄂前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2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本院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8件2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9件14人,不批准逮捕9件9人,不批捕率39.13%。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中,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4人,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4人,涉嫌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4人,涉嫌猥亵儿童罪批准逮捕1人,涉嫌危险驾驶罪批准逮捕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本院共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81件435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61件301人,不起诉112件131人,不起诉率43.52% 。提起公诉案件中,涉嫌危险驾驶罪205人,占比68.1%,涉嫌其他罪名96人。不起诉案件中,涉嫌危险驾驶罪不起诉92人,占比70.22%,涉嫌其他罪名39人。
(三)侦查、审判监督情况。2022年,本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引导2件,纠正漏捕1人,提出刑事抗诉案件1件,书面提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次。
(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2年,本院办理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审结41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9.28%,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5.8%,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
(五)刑事执行监督情况。2022年,本院提出看守所监管活动书面监督意见15件次,提出监外执行书面监督意见10件次,提出财产刑执行提出书面监督意见1件次。
民事检察
2022年,本院共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21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共受理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已采纳并回复;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共受理11件,提出检察建议 10件,采纳10件,终结审查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类案件共受理 108 件,提出检察建议103件(含积存案件),采纳103件,终结审查16件,不支持监督3件;向旗人民法院提出 民事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件。
行政检察
2022年,本院共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其中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件,提出检察建议1 件,采纳1件,终结审查2件;对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提出社会综合洽理类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
公益诉讼检察
2022年,本院公益诉讼检察立案45件,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3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出检察建议1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出检察建议11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提出检察建议1件,英烈保护领域1件,其他领域提出检察建议16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判决支持行政公益诉讼1件。
未成年人检察
2022年,本院办理涉及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件1人,涉及未成年人一审公诉案件3件5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3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1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17次,心理疏导5次,亲职教育5次,通知法律援助1人。
控告申诉检察
2022年,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累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75次81人。受理控告、申诉案件25件,其中涉非公经济案件4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9件,其中救助未成年人4人,救助妇女4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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