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王刚和军嫂李娜产生不伦不类的恋情,李娜为王刚怀了身孕。李娜的丈夫张磊发现时,一怒之下报了警。最终法院将这对男女都判处了刑罚!
古时候,如果女子红杏出墙,那么往往会被处以浸猪笼的刑罚,不过这属于是当时的一种私刑,并非法律当中的刑罚。当今社会,即使有女子红杏出墙,也只会在道德受到谴责,一般不会上升到罪罚的层面。
李娜出生在一个教育世家,她的爷爷、奶奶、父母从事教育事业。李娜从小就机灵聪明,优渥的家庭环境,让她对新鲜事物充满了激情。李娜大学毕业后,没有急于找工作,依然和父母一起过着衣来顺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眼看李娜到了结婚的年龄,李娜虽然不着急,可把李娜的父母给急坏了。慌忙张罗着李娜的婚事,四处给她介绍对象。挑来挑去,李娜父母相中了老家亲戚介绍的现役军人张磊。
张磊家境不好,但是为人忠厚老实,通过自己努力考上了军校,现在在某部队服兵役。李娜的父母觉得张磊虽然现在家庭不是很好,但是张磊一旦退伍转业回家,那就有了妥妥的“铁饭碗”,只要两口子努力拼搏,以后李娜的生活也就有了保障。
可李娜并不这么认为,多次的相亲,已经让李娜挑花了眼。在众多相亲对象里,张磊虽然外表硬朗,但是个榆木疙瘩,话不多,不爱笑。李娜觉得自己跟着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会很无聊,并不愿意和张磊接触。
李娜虽然从小娇生惯养,但是拗不过父母,俩人还是在双方父母安排下举行了婚礼。婚假一结束,张磊又慌慌张张的回了部队。
李娜则又跑到父母家中和父母同住,做起了啃老族。李娜很爱美,经常发一些自拍发布在社交平台。而同样家庭条件不错的王刚则悄悄的关注了李娜,专注的观察李娜的每一个自拍的瞬间。
王刚是李娜曾经的相亲对象,李娜之所以没有看上王刚,是因为王刚身材过于矮小。而李娜父母没有看中王刚,是因为王刚有油腔滑调,身上的江湖气息过于浓厚,不像是个过日子的人。
王刚在李娜结婚之前已经和她人成婚,他主动联系李娜,有意无意的和李娜聊天。通过和李娜的聊天,他得知李娜虽然已经结婚,但丈夫已经回到部队,所以李娜和婚前并无两样,依然是孤身一人的生活。
俩人就这样从一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在王刚的刻意引导下,变成无话不谈,甚至连李娜的私生活,王刚都了如指掌。
刚刚结婚就守活寡的李娜怎能耐得住这种寂寞,很快就落入了王刚的温柔陷阱。一开始俩人还是偷偷摸摸的见面,后来王刚干脆在隔壁县城租了一套房子,和李娜过起了二人世界。
李娜的父母发现后,及时劝阻李娜,可李娜把婚姻的失败都“归功”于自己的父母,认为是父母强迫自己的和张磊结婚,才让自己守活寡。
一边是沉默寡言的丈夫,一边的幽默健谈的王刚。李娜觉得王刚才是自己的真命天子,当初以貌取人拒绝王刚真是不应该,好在为时不晚,她决定和王刚共度一生。
王刚面对李娜的温柔乡,信誓旦旦的保证,尽快和老婆离婚,明媒正娶李娜。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李娜,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怀了孕。
而一直被蒙在鼓里的张磊,也发现了异样。一开始李娜每天主动和自己联系,后来变成自己每天主动联系李娜,再后来变成李娜偶尔接自己的电话,再再后来,李娜经常挂断自己的电话。
张磊联系岳父岳母,可岳父岳母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一年后,张磊请了探亲假跑回了家。当看到李娜隆起的肚子,张磊一切都明白了,他保持着军人的理智,没有暴跳如雷,也没有和李娜发生争吵,而是直接到派出所报了案。
面对警方的调查,王刚拒不认罪,否认事先知道张磊现役军人的身份,辩称自己和李娜是相亲认识,系自由恋爱。
警方便通过走访调查,调取二人手机聊天记录和王刚在外县的租房记录等证据,查实了王刚的犯罪事实。
现役军人担任着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民族尊严神圣使命,有着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人身及财产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军人的婚姻与一般人的婚姻不同,其不只是受到民法的调整,还受到刑法的调整。据此,我国刑法特别规定了“破会军婚罪”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构成本罪。
本案中已为人夫的王刚明知李娜为现役军人的妻子,仍与其同居,并致李娜怀孕,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应该追诉。
其次,王刚的行为还涉嫌重婚罪,王刚明知李娜以为人妇,仍以夫妻名义对外公开生活,故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而破坏军婚罪和重婚罪的刑法法条存在包容关系,前者是特别法条,后者是一般法条,所以成立法条竞合。司法实践中,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所以王刚的行为应被定性为破坏军婚罪。
而李娜的行为也涉嫌重婚罪,李娜明知王刚是有妇之夫,仍与之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理应追诉。
最终法院分别对王刚、李娜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自古奸情出人命,大多血案源于此,张磊的成熟理智,不得不让人佩服,这样的心理素质和价值观才能让国家和人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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