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叶姓女士跟丈夫万先生是通过介绍认识的。那时候万先生有过一次婚姻,而且跟第一任妻子还有两个女儿。叶女士是个大姑娘,本来她是不想跟万先生交往的。但是当时的叶女士,因为年轻很大了,又长期住在娘家,经常遭遇娘家人的白眼。
在娘家人的几番串辍下,她不得已跟万先生结婚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如意,万先生对她并不好,没有稳定工作不说,还总是喝酒耍酒疯,经常打她骂她。不仅如此,她还发现这个丈夫心里还惦记的他第一任妻子,想把两个女儿接到自己身边不说,还要把叶女士从家里撵出去。
就那样吵吵闹闹的过了一年,叶女士多次想跟丈夫离婚,都被娘家人阻止了。后来叶女士怀孕了,她以为丈夫会对念及孩子的份上会对她好些。谁知她生下孩子之后,丈夫还逼着让她出去打工挣钱,把孩子交给年事已高的孩子奶奶照顾。
本来叶女士是不放心孩子的,可是她又拗不过蛮横的丈夫,只好忍疼将孩子给奶奶带了。因为孩子奶奶年纪太大,平时又舍不得花钱,孩子病了从来都不送去医院,都是随便给孩子吃点药。
又一次孩子病得特别厉害,幸亏被叶女士发现,将孩子送去医院抢救,孩子才捡回一条命来。经过这次经历后,她不敢把孩子给奶奶带了。但是这样的要求,再次遭到丈夫的拒绝,因为带孩子的事,他们经常吵架,丈夫还总是接着酒劲往死里打她。
婚后三年,她再也忍受不了丈夫的暴行,下定决心跟丈夫离婚了。离婚的时候,法院将孩子判给叶女士,孩子的父亲在孩子成人之前,每个月支付七百元的抚养费。
离婚后的叶女士身上没有什么钱,回娘家又会遭到闲言碎语。她只得在娘家附近租套便宜的房子,靠打些零工照顾自己的孩子,日子过得很是拮据。更加凄惨的是,几年前,她的腿部染上了恶疾,需要做手术。由于没有钱,她只得硬挺着,自从患了腿疾,她就没有了劳动能力。他们娘两,只能靠叶女士的老母亲摆摊接济。
随着孩子的成长,花钱的地方日益增多,叶女士真的是有心无力。离婚十年,孩子的父亲只在离婚后的第一个月按法院的要求支付过一次钱,以后就再也没有给孩子一分钱的抚养费了。
叶女士之前也通过法院向孩子的父亲索要过抚养费,但是并没有执行下来。主要是万先生也没什么财产,银行卡里也没有存款。现在叶女士还是想让万先生将十年来欠的抚养费给她,但是却找不到万先生本人,只能找到万先生的哥哥。
孩子的大伯表示,他这个弟弟也是不争气,每天不是赌博就是喝酒,根本就不务正业,哪里有钱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的大伯指责叶女士,十年了,她都不让他弟弟见孩子一面,他弟弟心里自然也是有气的。
但是作为大伯,他表示,只要把孩子送回万家,他们万家兄弟是不会不管他的。等孩子以后成年了,想要孝敬自己的妈妈,他们都不会有什么意见的。孩子大伯的提议,并没有让叶女士动心。她跟孩子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感情很深,她不想孩子离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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