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一男子因干这事被警方抓获......

近日,辽宁省北票市公安局西官派出所北票市公安局反诈大队、法制大队的大力支持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成功办结北票市首例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行政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该案是自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以来,北票公安首例依据该法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2023年1月16日,西官派出所接到反诈大队下发的工作线索,西官营镇辖区内一名男子宿某某,涉嫌在手机上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接到线索后,西官派出所高度重视,在反诈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立即开展工作,对宿某某进行研判、果断出击,成功抓获嫌疑人宿某某。

经调查,宿某某在2022年12月19日至21日期间通过手机某APP帮助犯罪分子将诈骗、赌博等非法所得资金,通过自己的邮政储蓄银行卡进行汇入、转出,银行交易流水达72300元,涉电信诈骗案件流水21400元,从中非法获取利益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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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宿某某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在北票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的指导下,西官派出所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固定证据,最终嫌疑人宿某某对自己帮助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违法行为人宿某某已被北票市公安局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十日, 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1600元的行政处罚。

广大群众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不出租、出借、出售,不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帮助,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如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的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丨北票V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