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对许多人而言,是很难忘的一个春节。随着政策的放开,因疫情几年没见的亲人终于聚到了一起,而且,今年不少地方恢复了烟火爆竹的燃放,久违的年味终于再次回归到了我们的生活中。

但是,对于医务人员而言,这个春节和往常一样忙碌。

如今,春节已过。不少地方宣布已顺利渡过疫情高峰,也未出现春节就诊高峰。

那么,医务人员春节加班,三倍工资和补休是否可以兑现了呢?而法律对此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医务人员归劳动法律法规管吗?

首先我们需要区分私立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私立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公立医院编制内医生的劳动权益受《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人事法律法规的调整,是事业编制法律关系,其劳动权益受人事法律法规的调整。

另外,尚有少部分包括院长在内的医院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因其受国家行政部门委托从事公务,受《公务员法》的调整。

而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制定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劳动法。

正因为公立医院的医务人员执业不自由,其聘用、辞职、薪资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核心条款均受卫生行政部门或院方的管理控制,不具有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所以从法律上讲,难以归类为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

二、关于医务人员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方面的规定全国是统一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部、人事部就《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说明,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是原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

用人单位正常情况下不得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像医院这种不能执行国家统一工作和休息时间的特殊单位,可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

在未获批准实行的情况下,仍应遵守标准工时制度,但可以采用轮班方式,灵活安排每周的休息日。

三、涉及医务人员加班法律规定

1、《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合同法》

此外,根据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4、《公务员法》

第七十六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而且,近期医务人员工作量远超往常,根据丁香园调查显示,医生的每日平均工作时间约为8.9小时,而到了疫情高峰期,医生工作时长增至9.6小时,其中13%的医生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这一比例是疫情前的13倍。

因此,即使向医务人员同时兑现加班费和补休也毫无问题。

根据规定,1月22日至24日(初一至初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1月21日(除夕)、1月25日至27日(初四至初六),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如果,因为人员配置原因,无法立马实现补休,那么,加班费就不要打折扣!

不能因为习惯医务人员的付出,而觉得理所应当,忽视他们的保障!

青海省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关心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对占用公休假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安排补休。要合理安排医务人员休假,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应按规定发放未休假工资报酬。

希望后续其他医院能合理处理医务人员春节加班问题,不要让医务人员在冲锋陷阵的同时还得不到好的工作待遇!

春节加班的你,福利待遇是什么呢?欢迎评论区告诉我们。

来源:有道生涯、医法汇、人民网、看医界、网络

编辑:海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