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针对“情侣恋爱阶段可不可以同居”这个话题,面向全国1264名大学生展开问卷调查。
结果显示,644名大学生认为可以同居,占比51%。
对于这个调查结果,网友们却有不同的看法。
有人认为,非婚同居是对我国传统婚姻家庭秩序的冲击,我们不应该支持,也有人认为,法无禁止即可为,选择和谁住在一起,是一个人的私人生活自由,我们不应该反对。
然而和网上的激烈冲突不同,现实数据早已昭示了大多数人的选择。
去年3月,育娲人口研究发布《中国婚姻家庭报告2022版》,结果显示,中国的未婚同居率正在不断上升。
1980-1984年出生的人,男性未婚同居率为33.33%,女性为26.79%;
1985-1989年出生的人,男性未婚同居率为37.99%,女性为33.13%。
我们可以看出一个规律,这些80后年轻人对待未婚同居的态度随着年龄增加逐渐消极,越年轻,越容易接受未婚同居。
社会观念在潜移默化地发生改变,法律却始终停滞不前。给非婚同居人群一个法律保障,到底有没有必要?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对非婚同居的态度就是9个字:不保护、不干预、不惩罚。
不保护,就是不保护双方的同居关系,双方发生纠纷后,不能参照合法婚姻进行处理;
不干预,就是不介入双方的同居生活,不会以非法之由强行中断同居关系;
不惩罚,就是在没有出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同居双方不涉嫌违法犯罪,法律不会进行处罚。
要知道,能得到非婚同居这个较为中性的叫法实属不易,在此之前它叫做“非法同居”,没扯证就住在一起,是要被审判的。
总体说来,非婚同居既然是一个人的私人生活自由,法律上一般遵循私法自治原则,让当事人自主决定,处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法律采取“不保护、不干预、不惩罚的态度”,正是基于这个原则。
但如果给予一个人超过法律和道德的绝对自由,结果只能是造就更多的不平等。
整个社会要在法律规制范围之内运作,关键就在于,法律的这个圈儿应该怎么划,划多大。
非婚同居中出现的不平等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和亲子关系。
人身关系层面出现的问题,主要在于家庭暴力。对于同居关系中出现的暴力行为,受害者很难举起法律的武器为自己辩护。
比如2019年的宇芽案,施暴者沱沱最后仅仅被拘留20天,原因在于,宇芽的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或轻伤以上程度,不能以故意伤害定沱沱的罪,只能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虽然在婚姻关系领域也是如此,但夫妻之间能适用的法律规定更多,更全面。
有故意伤害罪、有虐待罪,还有《反家暴法》等等。
提到《反家暴法》,这里又要多说一嘴,《反家暴法》保护的是家庭成员,但附则中有个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参照执行”,不是直接适用,这就给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划开了一个泾渭分明的界线。
除了家庭暴力,同居双方之间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对彼此的忠诚义务,以及互相的照顾、支持和扶养。
同居关系中,这几块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年轻人被背叛了可以再找,没人照顾,自己也可以照顾好自己,如果是结伴养老的老年人,情况就不容乐观了。
其次,财产层面。
关于情侣分手后,一方向另一方索要恋爱期间花费的案例,相信大家已经看过很多。
法律在这方面的处理原则是这样的,同居生活期间财产定性为“一般共有”。
同居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法律上也没有对一般共有这个名词做出过解释,所以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分歧。
比如有法院按照“按份共有”处理,有的比照双方出资比例处理,有的直接适用婚后共同财产的规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当然无法进行同案同判。
江苏省出过一个《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对一般共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
同居期间,你的工资薪金、受赠与、继承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双方共同购置的用于同居生活或共同经营所得的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可按照按份共有、等额出资等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不提倡与夫妻财产一样共同共有。
那么如果一方突然去世,另一方能不能继承他的遗产呢?
同居关系中的方式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按照配偶身份要求继承财产。
但《民法典》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看到没有?前提是你们双方要存在生活上的相互照料,或者一方依靠另一方扶养,才能享有遗产请求权。
而且就算能依靠这一条获得遗产,份额也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最后一个层面,亲子关系问题,在四川省取消生育登记的结婚限制,并有可能推广的情况下,更引起了很多人的忧虑。
程序上来说,孩子出生后,母亲可以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取得亲权身份,父亲却不一样。
没人会去核实证明上的男方,到底是不是孩子的父亲。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现实中,孩子监护人也可以依照此条要求生父或者生母负责,但是把孩子区分为“非婚生”和“婚生”,本身就是迎合社会刻板印象的一种表现。
以法国为例,他们有一个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
父母领取了结婚证,或者法院进行宣告之后,非婚生子女可以转变为婚生子女,这叫做准正。
生父如果不愿意认领自己的亲生骨肉,法院还可以强制其认领,自愿认领的,走任意认领程序。
相较而言,我国的法律只确认了父母与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没有完全保障孩子的权益。
所以我们回头再来看那些接受媒体采访的大学生们的选择,对于人身、财产、亲子这三方面的法律风险,他们可能并没有了解,就决定暂时同居,或者试婚同居。选择没有对错,只要愿意承担起自己该负的责任,我们也无从指责。
但我们要知道,现在社会中选择非婚同居的不只是年轻人,还有一部分离婚不离家的中年人,以及搭伴养老的老人,对于他们而言,在这三个层面上必须给与足够的法律保障,生活才能过得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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