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台中一名陈姓男子2021年透过交友软件认识在新竹读书的女大生,同日陈男表示心情不好想去找女方散心,便开车到新竹载她回台中住处,不料却猥亵女大生,遭检察官提起公诉后,却被法官判无罪。

▼女大生与陈男2021年5月凌晨在交友软件认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判决书指出,2021年5月8日凌晨1点半左右,陈男与女大生透过交友软件配对认识,才过1个半小时不到,陈男以心情不好为理由,想要女方陪他,凌晨3点开车北上到新竹载女大生回台中,要她给他一个拥抱,陈男在车上谈到与前女友的事情,一边把头靠在女大生胸前,又一边抓着她的手猥亵,向她表示「我不举,不用害怕」、「妳的任务就是要帮助我,让我生活有点刺激」。

陈男对女大生表示,「妳需要放松」,要带女方南下到台中逛逛,约莫早上6点抵达台中,陈男又以「店家清晨还未营业」为由,把女大生载到住处,又自称洁癖,要求女大生洗手、洗脚,换上自己的T恤,随后又开始对女大生做出不雅举动,还要她「放松、不可存有负面想法、不可以拒绝」,将近8点左右把女子载到太原车站附近,要她自行离开,女大生在回到新竹后报警。

▼陈男在车上、住处猥亵女大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官在庭上询问女大生,是否有尝试逃跑,她表示「没有,但他就情绪勒索要我陪他」、在被问到是否要提告时,她则回答「我不想告他,因为我觉得自己也有点责任,他一直要我别把他当男生,因为他说他不举,所以他对我做亲密接触时,我自己也有忍着」,而且在陈男家中时有主动抱他,「因为我是真的想帮他」。

法官斟酌相关事证,女大生表示陈男没有用暴力威胁女大生,也没有不准她离开,认为陈男就算与女大生有亲密接触,也无法证明是强制猥亵,也认为情绪勒索不算强制,因此判处陈男无罪,全案还可上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