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最忌意气用事
开“斗气车”害人害己
可偏偏有人
……
网友举报
近日 泰安交警接到网友举报
一白色轿车在龙泉路
随意变更车道
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视频中红绿灯处
一辆白色轿车
突然从中间车道压实线变道
插到另外一辆白色轿车前方
通过路口后
前方白色轿车
多次加速、急停、突然变道
强行别停后方轿车
△第二次别停后方车辆
接到举报后
高新区大队民警
对视频进行查证
并对该车驾驶员孙某进行传唤询问
孙某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并接受批评教育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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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交警提示
开斗气车等不理智行为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开车上路
切勿被“路怒”情绪左右
这样不仅违法
也可能伤害到自己与他人
要学会包容和礼让
文明有序驾驶!
来源: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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