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农村人想要建房,只要自己有宅基地,没有占用别人的宅基地和村集体土地,是非常简单的,只要跟村干部打个招呼,书面的申请都不用写。但现在不一样了,国家对宅基地和农村自建房管理不断完善,农民要建房,除了必须有宅基地以外,还要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很多人自己家里都有宅基地,因此想要建新房,宅基地这个不是问题,那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干啥的呢?这个证,主要规定了农民新建房屋的位置、面积、四至、层高、层数、总高度、大致样式等标准,农民建房不能超过各项规定的要求。
同时,现在建房还有一个规定,如果不是在原宅基地上拆旧建新,而是换了地方建新房,那么新房建好之后,必须把旧房拆除,把这块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这样才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
有的人可能会说了,现在建个房子,咋管理得这么严格?我要是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房屋样式、层数、面积等不满意,同时又不想退出老房子的宅基地,想继续占用,那可不可以在建房时私自修改样式、扩大面积、增加层数呢?等到房子建好后,“生米煮成熟饭”,还能把新房拆掉不成?老房子我也不拆除、不退出,看谁能怎么样?
其实,现实中的确有少数人出现过这样的做法,导致新房建成以后,相关部门人员来家里验收,发现房屋跟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上规定的指标不一致,有的人旧房也不拆,这就导致很多问题。
为了解决少数人建房中存在的这种“小聪明”,有的地方就实施了一种新制度,叫“建房保证金”。日前,福建省农业部门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十条措施》(征求意见稿),可以简称为宅基地“新十条”。
其中第八条就是“建立村民建房履约保证金制度”,具体是这样规定的:乡镇在发放《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前,参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民人均收入的3-5倍标准,收取村民建房、老宅退出、风貌建设等履约保证金。所建房屋经乡镇竣工验收合格后,建房户持农村房屋不动产证书向乡镇申请办理退款。
而福建省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为23,229元,3到5倍就是约7万元到11.6万元。也就是说,等到这个新规落实以后,福建省的农村人,想要建新房,就要先交至少约7万元、最多11.6万元的建房保证金。鉴于农民收入每年都在提高,以后这个标准,可能最低都要达到10万元了。
当然,这个建房保证金,等到房屋建好之后,只要是严格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的规定,并且退出了老房子占用的宅基地,农民就可以拿着新房的不动产权证,去把自己交的全部的保证金要回来。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交多少就拿回来多少。
不过,笔者还是觉得,建房之前先交这么多钱,并不是很合理。农民建房要花不少钱,有的人更是四处借钱把新房建起来,还有的人建好后,都没钱装修,直接住进毛坯房里。这一下子先交7万到11.6万元,这么多资金交上去无法使用,会让农民更加困难。
农民从打算建房,到建好房子,再到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中间可能要很长的时间,建房先申请证书,可能得几个月,盖房子最快也得大半年,再去申请不动产权证。都办好了,可能就得一两年、两三年,这么多钱被占用两三年,并不合理。
对于福建省将落实的建房先交7万到11.6万不等的建房保证金,你觉得合理吗?欢迎说说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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