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付文

党政机关随意租车、以租代购,部分党员干部租用特定关系人车辆谋取私利……此前,甘肃省纪委监委在调研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时,发现了公务租车领域存在的部分问题。这些问题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表现,既影响公务用车改革成效和党群干群关系,又滋生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公务用车管理和租用社会车辆两个方面,省纪委监委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抽查了部分县区,发现了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租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立行立改。

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督促省水利厅及厅属17个事业单位,对2020年以来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和租用社会车辆情况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该纪检监察组分成3个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公务车辆信息、查阅相关财务凭证等方式,对省水利厅机关和兰州市内配备公务用车的6家厅属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围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该纪检监察组还对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开展廉政约谈,检查发现车辆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不及时,车辆管理不规范、用车审批不严格,车辆相关费用审核不严、报销不规范等问题,督促举一反三,严肃自查整改。

根据专项检查情况,甘肃省纪委监委认真梳理、建立台账,按照督促整改、明确政策、调查核实、细化补充等四类方式分类处置。同时,督促各级党组织把纠治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重要切口,督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财政、审计等部门健全公务用车和租用车辆的审批管理。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及其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严肃整治公务租车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甘肃省纪委监委建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制定省直党政机关租用社会车辆保障公务出行管理办法,对适用情形、租赁方式、费用标准、工作程序等作出统一规定,制定正、负面清单,推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范化、制度化。同时,督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租用社会车辆实施办法,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用制度红线捆住“任性的权力”,从源头上遏制“车轮上的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