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

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金坛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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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加拿大一枝黄花”“鳄雀鳝”等外来物种,因强势抢夺我国本土物种生存空间,严重威胁生物多样性安全而备受社会关注。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危害,我国禁止放流水生外来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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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家人祈福,2020年12月中旬,徐女士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花了16.67万元从鱼贩子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12月12日、13日,徐某在金坛市钱资湖共放生两车黑鱼14日,徐某在钱资湖分别放生一车黑鱼、一车鲶鱼,当日晚间渔政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死亡鲶鱼。15日上午,当徐某再次准备放生时,遭到渔政工作人员和现场群众阻止,并有群众现场报警。随后,徐某、刘某前往长荡湖放生了2.5万斤鲶鱼

被告徐某称,“鱼商说的,那种鱼最便宜的。放生就多买点,紧着钱买的,知道我用来放生。”当她在长荡湖看到鱼贩子刘某拉来的三车“革胡子鲇”时,很吃惊。“一看到是这种啊,大得不得了。很肉,脏兮兮黑乎乎的。”但她并没有询问这是什么鱼,能不能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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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放生的湖面就陆续出现大量死亡鲶鱼。2020年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因案情重大,此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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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死亡的鲶鱼是一种名为“革胡子鲶”的外来物种,这种偏肉食性的杂食鱼类生长速度快、繁殖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入侵能力。由于革胡子鲶属于热带鱼类,在7℃以下就会死亡,而长荡湖地区冬天都在0℃以下,所以鲶鱼投放不久就出现大面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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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委托专家评估后认定,已死亡腐烂的20208斤“革胡子鲇”因打捞及时,未对长荡湖水质产生明显影响。未打捞上岸的4792斤“革胡子鲇”,如果存活,将严重威胁长荡湖的生物多样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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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认为被告徐某、刘某构成共同侵权,应连带承担3.5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及5000元惩罚性赔偿金。据悉,5000元惩罚性赔偿金将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勿让放生变“杀生”

我国2021年4月15日施行的《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否则将被追究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放生对科学性和专业性都有很高的要求。放什么种类,怎么放生,在哪里放生,什么时间放生,都需要科学的指导和方案,确保放生行为合法合规,以防放生变“杀生”。

来源:中吴网综合江苏新闻、新华日报等整理

这行为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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