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明确2023年个贷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也就是说:2023年,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账户余额X16。
根据《通知》,2022年长沙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 79.08%。明确个贷率介于75%和80%之间,长沙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而在这之前,2022年长沙住房公积金的个贷倍数是15。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计算。不过最高贷款额度未变,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
其次,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延长企业缓缴政策,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首套房“可提可贷”。
通知明确,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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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符合“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对提取和贷款具体办理时间有什么要求?
答:职工家庭自政策实施之日(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适用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
期房的购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时间为准。
二手房的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记载的入库时间为准。
符合“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申请购房提取需要在购买自住房自契税完税证明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申请,且该房屋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符合“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在购买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出具《担保意见书》之日起计算。
Q2
符合职工家庭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职工家庭先贷后提的,如何确定提取额度?
答:职工家庭同一套房屋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申请购房提取的,同一套房屋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
夫妻先提取一方应确保先留存住房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不足部分再留存配偶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账户余额。
非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非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长沙公积金管理中心组合贷款商业银行贷款部分均不计入留存额。
Q3
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和购房提取的,以后还能否申请商转公?
答:可以。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办理了商业银行贷款和购房提取的,以后可以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但是,如果期间购买了二套房,该套房则不再符合“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不可办理商转公。最终以申请贷款时施行的政策为准。
Q4
关于阶段性“首套房可提可贷”政策,在异地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能否购房提取?
答:可以。只要符合“首套房可提可贷”阶段性政策的相应条件,在异地办理了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办理购房提取。
来源: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长沙楼市图 网易新闻房产综合整理。因时间、市场、政策等信息会发生变化,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文章部分图片与文字均来源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作者邮箱kwyfcc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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