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节假日
交警都会提醒
不要酒驾
不要酒驾
不要酒驾
对于酒驾
吉安公安交警
一直严查严管严治
但仍有人以身试法
现将春节期间查处的
部分酒驾人员予以曝光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罗华,吉安市吉州区人,于2023年01月26日饮酒后驾驶赣DCD969号在井冈山北大道翠屏路,被吉州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张永玲,吉安市吉安县人,于2023年1月28日饮酒后驾驶无牌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至青原大道赣江大道交叉口被青原交警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刘学智,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23年1月30日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赣DN2582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至大桥东路联通路口被青原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2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吴国富,上饶市广丰县人,于2023年1月30日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赣DP4141号小型汽车至大桥东路联通路口被青原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2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李丹,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23年1月30日饮酒后驾驶赣D5568D号小型汽车至大桥东路联通路口被青原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王余民,吉安市青原区人,于2023年1月30日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赣DPM7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至大桥东路联通路口被青原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152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邓建波,吉水县文峰镇人,于2023年1月30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赣D78281号小型汽车至大桥东路联通路口被青原大队查获,处罚决定: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部分车友还存在认知误区
这些酒驾的认知误区
千万要注意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元宵佳节将至
交警依旧会严查酒驾
不论节前、节中、节后
我们对查酒驾的态度是
坚决
坚决
再坚决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喝酒要适量
酒后要自律
千万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
请不要让您的家人为您担忧
别让一时侥幸破坏家庭团圆
来源:吉安市交警支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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