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抢!开抢!

呼伦贝尔市文旅惠民专项券

◆ JI JIANG FA FANG◆

“ 你买书 我赞助 ”

全市范围内新华书店及其他正规书店联合

推出买书优惠活动;

“ 你看电影 我买单 ”

全市范围内各大影院联合

推出看电影优惠活动;

“ 你玩冰雪 我优惠 ”

全市范围内滑雪场、冰雪乐园联合

推出文旅消费畅玩冰雪乐园活动。

发放计划

发放数量

全市共计发放文旅惠民专项券14450张

发放时间及使用期限

第一轮:2023年2月5日上午10时,晚上20时两次发放,使用期限2月5日-2月8日;

第二轮:2023年2月10日上午10时,使用期限2月10日-2月15日;

第三轮:2023年2月17日上午10时,使用期限2月17日-2月24日;

第一轮核销剩余专项券将通过第二轮、第三轮进行周期性发放,发完为止。

发放面额

文旅惠民专项券每张面额50元(出自政府补贴)

领取数量

每轮每个用户最多领取2张

操作说明

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参与文旅惠民专项券的免费领取。实名认证渠道:关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微信公众号,点击“消费券”菜单栏,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已完成实名认证的,不再进行实名认证提示);在发券时间内且消费券状态点亮时,即可领取;领取成功后,可选择“我的”查看已领惠民消费券的数量和使用状态。

使用范围

适用文旅企业详细信息请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微信公众号,“消费商家”菜单栏内进行查看。

使用方法

1.文旅惠民专项券仅限在适用文旅企业使用。微信扫码支付时,每满100元即可使用1张专项券即自动抵扣50元,可叠加使用。

2.文旅惠民专项券仅限领取人本人使用,不可提现,不允许退款,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售卖。

3.文旅惠民专项券需在其标注的有效时间内使用,过期自动作废失效。

注意事项

1.文旅场所和消费人员应严格遵守呼伦贝尔市相关公众场所管理规范政策。

2.各文旅企业场所开放时间、文旅产品及其服务,以各文旅企业官方公告为准,请提前进行电话咨询。

3.实名认证信息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虚假或冒用他人信息的用户,将被“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微信公众号列入黑名单,无法再参与本次活动。

4.请广大市民在领取前认真阅读操作说明,了解使用方法及范围,切实保障自身权益,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09:00-17:30拨打客服专线:400-687-6686进行咨询。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呼伦贝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所有。

来源: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

责编:刘本明

主编:赵健

监制: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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