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肇庆怀集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将省、市关于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向纵深推进,保障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怀集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岗镇政府、大岗派出所和县畜牧兽医局联合行动,对群众举报的大岗镇大钟村委会奇龙村涉嫌非法屠宰生猪窝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多名涉嫌人员正在该私宰点屠宰生猪,屠宰窝点环境简陋、卫生情况堪忧。经现场查验,该屠宰点无法提供任何证照,非法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执法人员当即对该私宰点的待宰生猪7头、已宰生猪2头和屠宰工具进行依法查扣。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经调查核实,怀集县大岗镇居民梁某锦、徐某养、黎某南、黎某群、黄某坚等5人涉嫌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等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前,怀集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机关重拳出击端掉了冷坑镇一处私宰生猪窝点,现场依法查扣涉案生猪和生猪产品以及私宰工具一批。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怀集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细化联合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经营运输生猪和生猪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抓紧实施,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力度将会更大,保障群众食肉安全。警告相关从业人员不要顶风作案,要严格遵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提醒广大群众,为了自身健康,购买猪肉产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检疫验讫印章,切勿购买未经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产品。

【南方+记者】刘亮

【通讯员】廖伟媚

【作者】 刘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