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明确!管理更规范
层层监管!食品更安全
实时保洁!环境更整洁
《芝罘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出台
划出“硬杠杠”
一起来看看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日,我区出台《芝罘区集贸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护航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集贸市场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是折射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也是政府监管的重点,但由于部分市场开办者对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给执法工作带来一定阻力。”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出台,对于实现全区集贸市场科学、规范、有序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措施明确!管理更规范
《办法》对集贸市场建设的原则、市场开办主体资格、开办市场的条件等作出规定;规范了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管理;对集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计量器具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办法》在经营资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规范。比如,市场开办者须成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市场管理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办市场,且须根据市场规模,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
明确了对经营者的管理措施,比如,经营者须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还应依法取得相应许可证,进货时履行索证索票义务,审验有关供货商经营资格和随商品同行的合格证、检疫证、送货证、确定单等,严把商品进货关。
层层监管!食品更安全
《办法》规定,集贸市场应设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食品卫生责任人,建立食品从业人员经营资格管理制度,食品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从业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鲜肉、熟食、卤品、豆制品类加工的操作台、切割用具及盛器均应每天进行严格清洗、消毒,并按规定位置加盖存放。对不可食用肉的处理,应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每天回收、集中管理,建立不可食用肉回收台账,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集贸市场设置农产品检测室,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制度。市场检测室负责上市销售前商品的入市抽样、检测、公示、录入和后处理工作,商品检测应在市场集中交易时间前完成,并及时公示检测结果。
实时保洁!环境更整洁
为给百姓提供一个更加整洁、优美、舒适的购物环境,《办法》规定,集贸市场应做到实时保洁,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柜台内外、上下商品及物品摆放整齐,货台前保持干净整洁,市场内无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等现象;市场内线缆应统一套管,严禁私设插座、飞线充电。
集贸市场主办方应按照《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规,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规范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指导、监督市场从业人员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定时清理、维护垃圾收集容器。
餐厨废弃物应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交由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置。鼓励集贸市场安装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就地处理设施。因生产加工造成的油烟污染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来源丨芝罘融媒记者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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