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明星的图片

可别随便用来宣传

厦门这家公司被易烊千玺告了

不仅要公开赔礼道歉

还要赔偿百万,亏大发

PART 01

厦门多家“霹雳堡”门店

被艺人易烊千玺告上了法庭

因为涉及人格权纠纷,厦门多家“霹雳堡”门店的品牌管理公司被艺人易烊千玺告上了法庭

via:网络

厦门原动力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厦门运营“霹雳堡”西式快餐品牌,霹雳堡对外开放加盟,根据大众点评网站,它目前在厦门有4家门店。

未获授权擅自使用海报

“霹雳堡”被易烊千玺告上法庭

根据易烊千玺代理人提供的照片可以看到,此前,我市多家“霹雳堡”品牌的线下加盟店,都张贴有易烊千玺的大幅海报。同时,在店内的食品、饮料包装上,也附有易烊千玺的肖像和签名字样。

在这家品牌管理公司的官网、公众号等线上平台,也能看到大量易烊千玺的图片海报和宣传标语。

不少不知情的顾客误以为是易烊千玺代言,前来打卡餐厅。

易烊千玺的代理人表示,这家品牌管理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和授权,大规模使用易烊千玺的姓名、照片进行宣传,侵犯了易烊千玺的姓名权、肖像权。

他们将品牌管理公司和法人以及其中一家加盟店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删撤所有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2万元。

霹雳堡回应:

“我们也是受害者”

5月9日,霹雳堡相关人员说:“我们也是受害者。我们是跟假冒的易烊千玺经纪公司签了合同,合同金额约100万,我们被授权在线下门店使用易烊千玺的肖像,但是不能在网络上如抖音、微博做宣传。”

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直到2021年8月接到易烊千玺经纪公司的法院传票后,他们才知道真相,霹雳堡已经把与之有关的海报、包装全面下架了。

法庭上,被告一方代理人称,品牌管理公司没有侵害易烊千玺人格权的主观恶意。他们是向广州一家公司支付了15万元后,取得了易烊千玺宣传图片的使用权。在签订合同前,品牌管理公司对广州这家公司进行了调查和了解。

法院判处:

侵权成立 赔偿100万元

品牌管理公司与加盟门店并未取得易烊千玺的授权,擅自将易烊千玺肖像、姓名用于“霹雳堡”品牌快餐食品的宣传图片、商业包装上,并标注相关字样,容易误导消费者以为易烊千玺与该品牌快餐食品有代言或推荐关系,侵害了易烊千玺的肖像权姓名权

湖里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陈婧怡认为:

被告方在跟广州这家公司签订合同前后,从他们相关的合同和沟通记录来看,他应该是知道这家公司的权限范围的,所以我们认为被告还是存在主观上的擅自使用易烊千玺的肖像和签名字样的故意和过失。

最终,法院依法判处三被告侵犯了易烊千玺的肖像权、姓名权,并赔偿100万元,加盟店对其中3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三被告停止使用侵权图片、物料,并向易烊千玺公开赔礼造歉。

购买明星剧照时

要确认对方是否拥有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

明星本人的肖像权授权

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 林洪伟说:

●一定要去看比如发行人或者说准备跟我们签约的市场主体,它是不是有合法的,比如说明星本人已经签署过的授权或者许可它在一定的范围内转授权,或者说允许相对方把他的肖像权、转授权给我们来使用,如果没有转许可,转授权有可能就会违背原来肖像权本人当时同意的范围,那么这个时候同样也会产生侵权。

●肖像权是人格权的一种,包含制作、使用、公开、许可他人使用四项权利。使用明星肖像时,大家还要注意需要在肖像权本人授权的范围、时间和形式内使用,否则也容易产生纠纷。

●要看签约的市场主体是不有这个权利来授权我们,特别是像影视作品的发行方,它是不是有这个权利来授权我们在餐饮品牌上使用他的图片,使用人物的剧照。

无独有偶

厦门还有一家公司

用了李现的图片,被告了!

PART 02

使用艺人图片做宣传侵犯肖像权

李现起诉SOR祛痘获赔8万

李现与厦门泽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判决文书显示,原告李现称,被告SOR祛痘在涉案公众号发布的两篇文章中多场景使用李现的肖像图片,并以包含原告形象的视频短片宣传。

涉嫌侵犯原告肖像权、姓名权。被告辩称,使用载有艺人肖像的物料的行为已取得相关影视剧版权方许可。

via:截图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提交的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其使用原告肖像已获得原告本人同意,对被告抗辩意见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000元,并在涉案公众号中连续10天登载致歉声明。

此事也引起网友热议

此前厦门就有公司被女明星告了

商家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权事件

时有发生,数不胜数

2022年周杰伦诉上海达橙实业有限公司有关肖像权纠纷案将于5月12日开庭。

2022年5月6日,王俊凯起诉东莞卡马吉他有限公司,因其自称王俊凯为该公司的代言人,但王俊凯火速发布辟谣声明,该案件于今年6月27日正式开庭审理。

2022年3月伊能静起诉部分天猫商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伊能静肖像姓名做宣传。

2020年6月,周杰伦起诉厦门市无与伦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

2017年9月起,杭州某餐饮公司发布多篇文章包含Angelababy的肖像,杨颖方起诉该餐饮公司,要求其公开致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万元、维权成本2万元。2019年经判决,杨颖方胜诉。该公司赔偿损失的情况下,连续10日向杨颖赔礼道歉。

此类的案件数相对较多,也是因为明星代言的事情很常见,利用明星的粉丝号召力增加品牌曝光度,能够为品牌带来极大的效益。但是即便如此,任何行为也要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进行。明星有明星的苦恼,就是被假冒、被碰瓷,使自己的名誉和形象受到损害。

很多人辛辛苦苦半辈子做出来的企业,肯定不想因为这种“小事情”失去信誉,因此餐饮老板要熟悉法律流程,不要钻法律的空子。在进行推广宣传前,要找专业人士帮忙,避开一个个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