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应该是胡同学的班主任。孩子的父母相信你学校,相信你班主任,才把孩子交给了你们,孩子的吃住学习身体健康都是由你们来安排负责的,结果最后出事了,你们学校班主任连孩子到哪去了,离没有离开学校?怎么失踪了你们都不知道?这说明孩子学生们的人身安全你们学校一点责任心都没有?总之,胡同学在学校失踪,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毕竟一个孩子养到这么大很不容易,无论是经济上的花销,还是精力上的付出都无法统计出来一个具体数字。

遇上了这样的孩子,我想没有哪一个父母心里好受?如今的物价,养大一个孩子、再供他上学,父母已经很辛苦了。可孩子呢,他想过自己的身体来自于父母吗?想过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时心中的痛吗?就因为一时的不如意,这么一自杀,自己倒是一死百了,可父母呢?这一生怕是也难走出孩子自杀的阴影了。

我们无需质疑学校与老师,俗话说百密尚有一疏;也无需指责父母,试问天下哪一个父母不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怨只怨胡同学心理承受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太差了。尽管胡同学没有成年,可离成年还差几年?不知他在临自杀前是否想过?不就是学习成绩差了些嘛,既然连死都不怕,

官方认定胡鑫宇系自缢身亡。既然是自杀,而且不是基于被迫性自杀的情况,那是自己选择的结果,从选择和结果来说,那自己无疑是最大的责任人。至于其他人,可能有责任,但也是小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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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新闻发布会上也对胡鑫宇的人物性格进行刻画,胡鑫宇性格内向温和、孤独,在意他人看法,少与人做深入的思想情感沟通,情感支持缺失,缺少情绪宣泄渠道,常有避世想法。就胡鑫宇自杀来说,主要涉及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应该说,在胡鑫宇选择自杀前便有相应的体现。例如胡鑫宇此前已多次跟家人通话,一定程度反映了相应的问题。但不管是家长,还是负责日常教育的老师,都没有发现这样的问题,都没有重视这样的问题。所以对于胡鑫宇来说,并不是没有机会进行干预,但因为不够重视,没有及时干预,导致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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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胡鑫宇家应该获得多少赔偿?没有准确数字,致远中学出于人文关怀和仁道主义,赔偿金应不低于10万元。多多益善。必定孩子是在校就读走失,不管什么原因,志愿中学必定是封闭学校,在封闭中走失就应该负责任。如果没有赔偿,那也没办法,毕竟主动权在校方。出于对社会对家庭的考虑,应给予补偿,寻找胡鑫宇106天,家里付出了巨大的经济压力,和精神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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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官宣已证实胡鑫宇是自杀,但是学生在学校意外死亡,学校未尽到义务是有过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学校应当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丧葬费赔偿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受害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按此计算,胡鑫宇家应该获得的赔偿金额为;以江西省统计局官网公布的2021年九江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658元/人/年为基数,乘以20年+6个月,等于43,658元*20.5=894989.00元。

以上仅为个人推测,具体赔偿金额有待当地酌情解决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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