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JW37-W10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副食品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000 万元,招标人为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约¥3000万元,服务期为自合同履行之日起二年,合同签订方 式一年一签,根据副食品配送质量或服务水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采购范围主要是按采购 人要求供应果蔬、肉类水产(含冻品)、豆蛋奶调料(含饮料、干货)等食堂所需副食品。 配送的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果蔬类、肉水产类(含冻品,基本加工)、豆蛋奶调料类(含 饮料、干货)。保障地点为天津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副食品配送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副食品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定代表人 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军队企业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 2020、2021年度相关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专业的保障队伍和配送车辆(保障车辆 具有冷鲜配送功能或冷链运输车),具备副食品配送能力:且在天津市有固定的门店或配送 中心;肉水产类(含冻品)有不少于200m仓储冷库:果蔬类、豆蛋奶调料类(含饮料、干 货)有不少于200mr仓储库房;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提供固定门店房屋产权证或有效的 门店租赁合同。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须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 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 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 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 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 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供应商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 期内。
(七)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 被授权人参与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 供应商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被授权人开标前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7口08时30分到2023年02月13口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 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7.本 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采取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人指定授权委托人携带上述1至7项所有资料原件赴报名现场领取,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3000万元,服务期为自合同履行之日起二年,合同签订方式一年 签,根据副食品配送质量或服务水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采购范围主要是按采购人要求 供应果蔬、肉类水产(含冻品)、豆蛋奶调料(含饮料、干货)等食堂所需副食品。配送的 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果蔬类、肉水产类(含冻品,基本加工)、豆蛋奶调料类(含饮料、 干货)。保障地点为天津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采购需求书。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