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陕西检察消息,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刘波涉嫌受贿一案,由榆林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波,男,汉族,陕西靖边人,1969年12月出生,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曾任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

1988--1989,靖边县水利水保局工作;

1989--1995,靖边县委办工作;

1995.10--1998.12,靖边县宁条梁镇副镇长;

1998.12--2000,靖边县杨桥畔镇党委副书记;

2000--2003,靖边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广播电台台长(正科);

2003.12--2007.06,靖边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2007.07--2010.06,靖边县政府副县长(援藏);

2010.06--2016.09,靖边县副县长;

2016.09,任靖边县委常委、副县长。

2022.03,任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

华商全媒体记者 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