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
8日起
我省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
根据省医保局印发的
《关于进一步降低公立医疗机构
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3元(含检测试剂),不再区分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多人混检计费标准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的政府指导价,混采检测价格统一调整为每人次3.5元(含检测试剂);
公立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按照“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费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5元每人次。对于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检测试剂、患者自测新冠抗原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的费用;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部门要做好新的核酸、抗原检测价格的监测工作及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各相关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新的核酸、抗原检测价格政策,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
据悉,《通知》自2月8日起执行,新的核酸、抗原检测收费项目为疫情期间临时收费政策,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
日前
市医保局会同市卫健委
联合制定出台
《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
2月1日起,对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全流程调控,落实以“降”为主基调的价格调控目标,整合规范种植牙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同步制定价格。
其中
我市市级公立医疗机构
单颗常规种植医疗服务费用
不超过3553元
县级不超过3020元
基层不超过2567元
较之前均有一定幅度下降
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包括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等。此次全流程价格调控,按照“产出导向”的原则,整合确定“种植体植入术(单颗)”“种植牙冠修复置入术(单颗)”等27个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同步制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原“牙种植体植入术”等19个项目作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成本要素不再单独作为收费项目。整合后价格实现下调,比如,以市级公立医院为例,“种植体植入术(单颗)”价格降为1275元;“种植牙冠修复置入术(单颗)”价格降为1020元。
此外,《通知》还明确民营医疗机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具体项目及价格
来源 | 闽南日报、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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