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屠甸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2023年1月17日在屠甸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坚持依法治税,狠抓财务管理,培植新的财源,促进了全镇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73.22万元,其中:财政体制分成收入5593.84万元、体制内补助收入2279.3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收入144.0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32.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1万元、教育支出390.3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2.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1.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31.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2.57万元、农林水支出1374.5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49.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6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139.6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930.4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39.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90.99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01.5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25.99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50.9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10.5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139.6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7930.4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539.7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90.9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301.5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25.9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0.97万元。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镇干部和广大群众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经济工作放在首位,努力培植新的财源,狠抓增收节支,为平衡财政收支做了大量的工作,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财政支出在保证农业、美丽乡村和社会保障需要的同时,又有力地支持了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我镇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目标,财政收支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有关财税工作的重要政策为指导,以经济发展为主题,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保证农业、生态、美丽乡村、社会保障等重点支出。继续规范财政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全镇经济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支出总量,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今年全镇经济计划指标,现提请审议的预算草案如下:预算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8000万元,达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在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中,各项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6200万元,其中:财政体制分成收入4100万元、体制内补助收入21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收入18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6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教育支出4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0万元、农林水支出137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完成8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收入10.5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8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860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5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9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3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0万元。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围绕全镇经济发展的目标,继续坚持财税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努力培育财源、税源,做大做优财政蛋糕,按照“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用好增量、激活存量,重点加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完善民生投入的增长机制,坚持绿色发展、科学发展,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屠甸做出我们更大的贡献!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