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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沧市一名业主向云南省长反映个人信息被开发商泄露的情况。

Q

我是一名临沧市临翔区海棠家园业主,从2022年10月以来,不断有本地装修公司拨打电话骚扰,对我日常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后得知是开发商把客户信息卖给了本地装修公司,卖客户信息的房产开发商不止海棠家园,我问了一下在京樾府和佤山凤城买房的朋友,他们同样也收到装修公司拨打电话骚扰。请求有关部门督促临沧市临翔区房产开发商停止开发售卖客户信息。

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省长王予波的留言收悉,临沧市临翔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就您所反映的问题,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并于1月27日约谈海棠佳园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京樾府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佤山凤城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规范引导。以案释法、对企业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做好行业监管的警示教育工作。我局于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多次组织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召开临翔区房地产行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经营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共79家企业参加。会上多次通报了“企业客户信息泄露案”相关案情,我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结合案情,对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方面知识进行了相关教育。要求各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和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明令禁止企业或个人向他人出售、提供、泄露或公开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维护广大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个人利益;同时要求辖区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引以为戒,依法、合规开展企业经营活动,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经营,并向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关于加强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公民信息保护的通知》。

感谢您对临翔区住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答复时间:2023年2月6日

泄露客户信息,开发商被判赔偿损失、公开道歉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一起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件,该案是湖南省首例房地产开发商侵犯购房人个人信息案。

案件详情

2018年8月20日,原告陈某与原审被告株洲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网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提供了自己的电话等信息。2020年12月31日交房后,陈某陆续接到各种装饰、装修商家的推销电话,上述装饰、装修商家对陈某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购买楼层、栋号、房号、是否装修都非常清楚。陈某不堪电话骚扰,遂起诉至法院。一审宣判后,陈某不服判决,又上诉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导致收到大量推销电话,对其生活和精神造成了困扰和损害,其合法权益依法应予以保护。陈某提供的电话录音证据证明其个人购房信息系本案被上诉人泄露给装饰、装修公司,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个人购房信息的收集者、管理者和处理者,有义务保护客户个人信息。

本案中,房地产开发商承认存在其售楼部销售人员泄露信息的可能,而未尽到采取措施保护陈某个人信息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举证责任规定,在房地产开发商举证不能的情况下,应承担泄露陈某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据此,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株洲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原告陈某经济损失2000元,并在《株洲日报》上刊登公告向陈某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法院向行业管理部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送达了司法建议函,建议其结合日常服务管理职能,督促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护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杜绝购房人个人信息被过度采集、无序滥用等现象。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飞速发展,购房人个人信息的安全面临着过度采集、无序滥用等问题。个人信息属于隐私权的一种,系人格权保护的范畴。民法典编纂时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加以规定,正是为了充分发挥保护人格权的作用,2021年,国家又颁布实施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 通过规范房地产行业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管理等行为,推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落到实处。

来源:人民网留言板、中国普法

排版: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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