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西安市高起点谋划、高规格推动、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三年行动重点任务,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治理了一批重大隐患,查处了一批违法企业和行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工作经验。三年来,西安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坚持思想引领
夯实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西安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安排部署,在全市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组织领导干部集体讨论。
同时,西安市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业务提升大课堂和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先后组织全市局级和处级两个层次,在清华大学和西安科技大学组织专题培训班集中培训;依托西安干部网络学院、“学E西安”移动端学习平台组织学习。开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等网络培训课程10余门,全市共组织培训干部21.9万人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开发区)、镇街和企业5889名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加强对换届后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培训,提高应对安全生产重大挑战的能力。
高新区、碑林区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批示指示精神汇编成册,免费发给基层单位和企业。
在推动三年行动工作中,西安市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向市委常委、副市长逐人发出《安全责任提示函》,完善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市委、市政府出台《西安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60条具体举措》《西安市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风险辨识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的意见(试行)》,推进工作落实。市政府与各区县和13个市级重点部门、55个市级部门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和《安全生产承诺书》,印发《西安市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责任体系建设指南(试行)》,完善自建房、城镇燃气、道路交通和电动自行车等安全监管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同时,该市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内容纳入社会治理专职网格员职责清单,逐步建立镇街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
西安市强力推行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培训教育、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等工作措施,调动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通过制定实施《西安市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落实安全生产“双承诺”;组建企业问题隐患诊断工作组,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诊断把脉;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专项检查,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高站位细部署
严督实导抓落实促成效
西安市结合本市特点把城市管理、城市供水等纳入整治范围,形成了“1+2+17”工作方案,安排344项重点任务,形成71项重点问题清单和315项任务台账清单,通过市政府20个安全生产督导组、13个专委会办公室和市安委办日常督导检查督促落实任务。
三年来,西安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城市生命线监测预警平台,打通供排水、供电、燃气、热力、城市内涝及气象等19个领域信息系统,实现全市生命线安全运行情况实时监测。
西安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责任”纳入市委“九个方面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市政府分管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审定工作方案,点评工作情况,一个节点一个节点部署推进工作。市安委会召开会议安排阶段性任务,召开行业工作推进会,落实行业整治任务。
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对全市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进行视察,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级各专委会主任多次带队检查包联区县和所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安委办多次联合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先后制定《西安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暗访抽查工作办法》《西安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监督,收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500余次,通过常态视察和社会监督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向好。
西安市印发《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增加三年行动考核占比,综合运用分析研判、动态管理、督查巡查、挂牌督办、考核奖惩等措施,推动责任落实。2022年,西安市借助第三方机构专业力量,组织开展三年行动自查评估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邀请18名专家全程参与,形成由653个指标组成的自查评估指标体系,对20个区县(开发区)及22个市级行业部门开展评估检查,暗访抽查企业250余家,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4000余项,推动了三年行动深入见效。
强化监管执法
聚焦重点领域开展整治
西安市印发了《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的实施意见》,确保一家企业只对应一个执法主体,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同时确保每个执法年度内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实现执法全覆盖。出台《全面推行“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互联网+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执法“零立案、零处罚”县(区)专项督查和约谈,倒逼地方政府和部门严格执法,全市依法监管迈上新水平。
对于重点领域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要环节,西安市先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集中执法和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外包作业、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同时组织自建房集中整治行动、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等一系列治理行动,推动专项整治与三年行动有机融合,实现解决突出矛盾与整治一般问题有效衔接。
三年来,西安市综合运用挂牌督办、约谈通报、事故调查等多种手段,打好安全生产监管“组合拳”,共成立检查组9000余个,督导检查6.7万余次,检查单位14万余家(次),排查整改隐患26.8万余项,整改完成率100%,罚款1.3亿元,移交司法机关131人,约谈警示企业6557家(次);对13个属地政府(管委会)、5个市级部门和43家责任企业进行约谈、调研,对19起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对12起亡人火灾事故开展延伸调查,累计执法处罚2820余万元,查处责任企业343家、企业人员505人,问责行政人员237人。
健全体制机制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西安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革除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同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法规立法进程和标准制定,颁布《西安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条例》《西安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修订实施《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出台《西安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暂行办法》等地方标准,从体制机制方面不断夯实风险防控责任。
西安市将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规划,出台《西安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西安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3个专项规划,全市安全生产政策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印发《西安市城市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南》,推广“20+14”工作创新举措,激发推动城市本质安全的强大动能。制定《关于加强生产安全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实施办法》,联合挂牌成立检察联络室,开启了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双轮驱动新探索。
三年来,西安市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共采集515家市级重点管控企业风险源1461个,并按照企业分布区域和风险等级,制定了市级管控企业风险点分布图;全市3428家企业建立完善双重预防机制,771家高危行业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创新性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一企一码”的监管方式;高新区、灞桥区、西咸新区建设智慧安全和“网格化”管理系统,推广“智慧用电”“智慧消防”“智慧电梯”“智慧井盖”“智能充电”等物联网技术,城市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西安市各行业部门聚焦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管控重大风险、整治重大隐患。对1.7万余栋自建房“一栋一策”实施改造、加固、拆除等措施;燃气整治摸排燃气管道2.74万公里、燃气场站设施350座,完成餐饮场所燃气报警器安装3万余家;成立西北空中应急救援中心、建成西北地区首家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监控中心,将10万余部电梯纳入监管范围;开展“高层应急逃生”“电动车智能存放”试点推广;承担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建设试点,聚焦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打通汇聚全市已有7个信息系统,涉及5大类共2.2万余个监测点位,初步覆盖全市2000余公里管网,提升城市安全运行基础。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西安市各级财政投入安全生产工作经费4.9亿余元,用于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宣传教育、救援队伍、救灾物资等基础保障,各级财政支持消防建设12.88亿元,提升人防、物防、技防保障能力。建设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实操考核示范基地及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览等一系列活动,全市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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