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光,54岁打工人王强,离奇死在烂尾楼中,经鉴定死因为肛门受伤和结肠穿孔,通俗点说就是被人用钝物捅屁眼而死,报案人是他的室友,强烈要求严惩凶手,最终调查结果令人瞠目结舌!

《红楼梦》有诗云: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人生起伏不定、福祸难料,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其中生死之事更是令人难以预测。

2018年,韶关市的一处烂尾楼内,出现一名死得非常奇怪的男子,经法医鉴定,男子死因符合外伤性结肠穿孔致结肠、小肠坏死,继而引发急性炎症,导致感染性休克死亡。

简而言之,就是他的肛门受伤,继而引发后续一系列变化,并最终导致死亡,如期奇葩死法,自己肯定无法完成,那到底是谁?有何深仇大恨?要用这种令人羞耻的方式让他死去呢?

让我们把时间拉回到2018年,4月17日下午18时许,一位名叫吴钦的男子向韶关市曲江区警方报案,称自己的室友王强不幸身亡。

实际上,这不是吴钦第一次报案,16日早上,吴钦就已经报过一次案,他告诉警察,其住处闯进来一位不速之客,看身形是个男子,这名男子伤害室友王强后,便匆匆逃离,王强受伤之后,情况看起来不太好。

第一次接到报案,警方立刻赶赴现场,同时通知医院,医生不久后赶到住处,对王强进行身体检查,检查过后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于是王强未去医院进一步就诊。

不过,王强的伤情还是让人十分好奇,警方虽然见多识广,但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见,因为他受的伤位于肛门处,警方勘察现场后,感觉这可能是社会纠纷,王强是被人报复所致。

为什么这么说呢?

王强此人看起来脏兮兮的,明显生活条件不好,而他们两个的住处,也是家徒四壁,显然这两个都是穷光蛋,没有人会来抢他们的钱。

并且,和他同住的吴钦告诉警方,一名陌生男子伤害王强后,迅速逃离现场,更进一步加深了警方的判断。

就在警方展开调查时,次日下午,吴钦又急匆匆跑到警局,告诉警察说王强已经死亡,希望能尽快抓住那个伤人的男子。

本来只是一起入室伤人案,现在却闹出了人命,无论是谁伤害的王强,已经由普通的治安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为了尽快查清真相,两次报案的吴钦,被警方带走配合调查。

王强的伤如此独特,让警方也摸不着头脑,若是专门寻仇而蓄意报复,大可采取其他方式,比如直接用刀砍即可;若是无差别伤人,一般也无需专门伤人肛门。

尸检结果显示,王强身上没有其他伤,现场也无搏斗痕迹,这处伤应该就是致命伤,警方找遍档案,也没听说有人喜欢用这种变态手段伤人?

按照吴钦的说法,案发现场只有3个人,一个王强已经身死,一个陌生男人不知所踪,唯一的目击者吴钦,自然是警方重点关注对象。

询问过程中,警方发现,吴钦状态不大正常,询问时他的神情紧张,答话时顾左右而言他,组织语言又逻辑混乱,他说是一名陌生男子伤害王强,可警方问起细节时,吴钦却无言以对。

男子体貌特征如何?作案工具是什么?作案过程如何?

吴钦这个所谓的目击者,却一问三不知,说着说着就会卡壳,且前后矛盾较多,事出反常必有妖,他的行为引起警方高度怀疑。

无奈之下,吴钦只好承认,自己就是那个伤害王强的人,他既是报案人,又是犯罪嫌疑人,从各项证据来看,他虽然说谎,却不想王强死,所以才会在王强受伤以后报警,但最后王强还是不幸身亡,这种结果吴钦也始料未及。

两人既然同住一屋,应该是老熟人,吴钦为何要伤害王强,并且部位还如此特殊?他又是使用什么工具?如何制造出这个伤口的呢?

重重疑问,吴钦很快给出解答,他表示自己真没要让王强死,之所以出现意外,归根结底是因为王强实在太不讲究个人卫生!

4月16日凌晨3时许,吴钦在睡梦中,被一股臭味熏醒,他一闻就知道,这股臭味是从王强身上发出,王强平时很不讲卫生,身上有股让人恶心的味道,吴钦多次要求他好好洗个澡,王强都没有理会。

睡梦中被熏醒,吴钦火气直冒头顶,拿出一条干净的裤子,要求王强换上,王强却不同意,生气的吴钦一把按住王强,强行给他换裤子。

过程中,看到王强身体太脏,实在无法忍受的他,嫌恶之下随手拿起一根黑色胶管,径直往里捅了进去,王强也因此受伤。

次日吴钦觉得王强情况不对,于是报警求助,但对于自己所干的事情,他觉得有点重口味,所以没有承认,就撒谎说是陌生人所为,最终没有逃过警方法眼。

那么,吴钦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处理呢?

吴钦的行为与王强的死亡结果之间,显然具有很大关系,致人死亡的,根据情况不同,主要可分为4种情况:故意杀人罪(既遂)、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罪、意外事件。

以上4种情形,主观恶性逐渐递减,刑事责任也在递减,意外事件甚至无需担责,本案中吴钦显然不是故意杀人,也不是意外事件,其主观上是过失心态,应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233条,应处3-7年有期徒刑,最终吴钦获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