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路口通行率,保障路口的安全、畅通、有序,即日起,调整县城部分路口交通信号灯相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路段
县城七贤路、人民路、海力大道、兴隆街。
二、相位设置
将县城七贤路、人民路、海力大道、兴隆街东西方向、南北方向的交通信号灯由先左转后直行改为先直行后左转。
请各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按照路口信号灯指示放行。
特此通告。
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8日
来源:宁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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