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路口通行率,保障路口的安全、畅通、有序,即日起,调整县城部分路口交通信号灯相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调整路段

县城七贤路、人民路、海力大道、兴隆街。

二、相位设置

将县城七贤路、人民路、海力大道、兴隆街东西方向、南北方向的交通信号灯由先左转后直行改为先直行后左转。

请各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严格按照路口信号灯指示放行。

特此通告

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2月8日

来源:宁阳交警

本平台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和其他公众号,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的人获取需要的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