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那么如何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四)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申请表原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电子营业执照信息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办理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1.申请事项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

2.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职权范围;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5.其他事项。

办理结果:

准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审查

办理人:行政服务大厅勘验人员;专卖部门负责人

办理时限:6工作日

审查标准:

1.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

2.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3.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4.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厦门市海沧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的要求。

办理结果:

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三、决定(含制证与送达)

办理人:分管副局长

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

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结果: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00-5:30

办理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月美路悦美嘉园8-15号厦门市集美区烟草专卖局行政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及费用

承诺时限:受理后8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