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全市13个国考断面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达到年度国家考核要求,力争优良水体比例保持在100%,5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5%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保持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VOCS、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比例达到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涉废企业危险废物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全市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近年来,通化市生态环境系统本着“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以“治、建、控、兴”并重的思路持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在“打好”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打赢”的目标,并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域水、气、土、辐射环境持续向好。13个国考断面地表水优良水体比例、劣Ⅴ类水体控制比例达到年度国家考核要求,优良水体比例保持在100%,5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在实现“六连升一持平”即优良天数从2015年的278天到2021年的349天,2022年空气优良天数与2021年持平,依然保持349天的好成绩,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21.6微克/立方米。畅饮放心水,爽吸清新气俨然成为山城的常态。

新年伊始,通化环保人将通过“一推二抓四巩固”的方式使通化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

全面推动生态强市建设,持续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启动“生态通化提升行动”,推进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做好市本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年复核工作,推动县(市)生态示范创建全覆盖。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谋划开展小流域、小单元省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组织开展省级生态区创建。加快推进柳河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持续推进东昌区申报创建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推进二道江区申报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力争尽快实现通化全域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目标。用好生态示范创建平台,加大改革力度,继续在生态产业培育、体制机制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推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积极探索,建立一批“两山”转化路径研学基地。

抓生态环保项目建设落地落实。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提高通化市在国家和省项目库的项目储备量。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政策和资金支持,大力谋划实施一批生态环境工程项目建设。启动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约13亿元,采取农村改厕资源化利用、建设人工湿地、污水管网并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分散式和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等方式,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100%的任务目标。推动辉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辉南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新建三处人工湿地,总面积约13913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0.42亿元,计划2023年3月份启动,2024年10月完成工程建设。推进柳河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项目主体建设7000立方米曝气沉砂池一座、水平潜流湿地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约0.64亿元,项目计划2023年5月份启动,2024年10月完成工程建设。实施二道江区五道江镇15万立方米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开展通化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公司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治理污染土壤150386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为铅和砷两种重金属),项目总投资约0.69亿元,预计2025年底前完工。

抓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见效到位不反弹。贯彻落实《通化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持续落实市级领导“双包保”和“一案双办、双督”制度。用好用活“四项机制”“八项制度”和“三本账”,综合运用预警、督办、通报、公开约谈等手段,实行“领导包案、清单交办、达标达效、逐一销号”的整改机制。认真对照国家和省关于落实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总体要求,坚持系统推进,综合施策,持续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坚决完成好矿山生态修复、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自然保护区监管、散煤治理等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对第一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72个问题、交办的939个环境信访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高质高效推进落实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34个问题和146个信访案件,确保顺利通过省里验收考核;全力做好配合接受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各项工作。

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实施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开展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持续推进机动车尾气、建筑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重点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在技术可行前提下,开展大气污染源解析相关工作,力争找出轻度污染天气主要污染物的污染来源,寻求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强化区域、时段、重点污染物差异化管控,突出秸秆禁烧管控和燃煤锅炉、柴油货车、工业企业、建筑施工扬尘、餐饮油烟等重点污染源整治,加强噪声、恶臭、有毒有害等其他污染防治,持续推动通钢超低排放改造和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巩固碧水保卫战成果。实施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三水”统筹及风险防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深化“四个第一时间”管控机制,强化重点流域水质断面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治理;开展全市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再复查再复核工作;健全黑臭水体监测工作机制,避免城市内河返黑返臭;谋划实施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湿地、生态缓冲带、区域水循环利用项目工程;持续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强化水资源保障,逐步恢复水生态健康,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全力打造群众满意美丽河湖。

巩固净土保卫战成果。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农用地污染源头防控,稳步推进受污染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行动。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加强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用地关键环节管控,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继续加强土壤分类管控利用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农业农村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实施全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受污染地块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推动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可追溯系统和危险废物视频监控智能分析系统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监管,开展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项目帮扶工作,扎实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巩固青山和湿地保卫战成果。以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监管制度、加快生态示范创建为重点,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质量、扩充资源总量、增加绿色效益,着力厚植通化生态优势,构建稳固的自然生态格局。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年活动,加强红线区底数摸排、强化监督。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监督整治行动。聚焦四类问题,实施生态破坏问题整治行动,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进程,谋划一批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

通讯员:张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