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以下重大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

斗争精神是共产党的固有精神,中国共产党从苦难中诞生、从斗争中发展、壮大、延续至今。斗争精神可以说是我党发展不可或缺的精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我党正是由于这种精神才能从苦难的旧中国中冲出生路,带领人民走向新生活。

斗争精神是一种不畏困难、坚韧不拔、争取胜利的精神,培养党员的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就是要保持住我党的先进性和活性,保持活力、保持警惕,破除腐朽、僵化、安逸的思想牢笼,鼓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应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敢于作为、勇于作为。

当今放眼全球,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内部发展日新月异,历史的变化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们无法预料,更不能等待,我们能做的就是创新、发展,不断迎接新挑战、抓住新机遇。只有培养斗争意识、弘扬和发展斗争精神,我们才能在全球发展中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发展态势,与时俱进,保持住独立性和先进性,维护国家尊严和领土完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清政府闭关锁国,妄图安于现状,事实证明并不可取。落后就要挨打,中华民族的血泪史告诉我们,不奋斗、不斗争是不行的,总想安稳度日、不想奋斗是不切实际的,唯有不畏困难、抛弃幻想、主动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在世界局势中稳住自身,保持独立自主的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对外要坚持发展、实现复兴,对内要不畏困难、磨练意志。坚持培养党员干部的斗争意识、发展斗争精神。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面对的困难多种多样,要注重培养斗争意识、发展斗争精神,面对困难敢于斗争、勇于作为,在困难中坚持底线、迎难而上、磨砺自己。克服畏难情绪,在斗争中提升本领,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

(辛集市人社局刘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