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就快到啦

相信有不少想要结婚的情侣

都会选择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领证

今年2月14日当天为工作日

是可以正常进行结婚登记哒

别忘了提前预约噢~

现在即可预约

2月14日的结婚登记

小编也为大家准备好了结婚登记指南

一起来看看哦

单身的小伙伴

也可以提起预习一下

说不定哪天就用上啦

结婚登记

(一)结婚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结婚;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当事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结婚证件

1.本人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定办理;

3.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照片2寸的规格为3.5×5.3厘米。应当是证件照,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三)证件补领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补领婚姻证件的条件如下: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婚姻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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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通办

(一)内容范围

在《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范围和实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均非济宁市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济宁市的,可以到济宁市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或原登记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济宁市内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

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的结(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按照原规定办理。

(二)试点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三)办理程序

1.网上预约。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发布下周预约号。当事人通过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爱山东”手机 APP,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上传证件及材料图片进行预约申请。上传的居住证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居住证图片应当真实有效、符合婚姻登记办理条件、完整清晰。

2.现场办理。预约成功后,当事人按预约时间到达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预约事项。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的,除提交《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居住证过期的,应当在预约前到公安部门办理签注换发手续。

预约登记

(一)网上预约

“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提供结婚登记掌上预约服务,让准新人们不仅足不出户就可进行结婚登记预约,还能就近选择婚姻登记机构,更快拿到“爱的号码牌”。

操作流程:

1、打开“爱山东”APP济宁分厅或微信、支付宝小程序,首页搜索“婚姻登记服务”,点击进入;

2、点击【结婚登记预约】,阅读《预约须知》后,点击【我要预约】;

3、同意网上预约协议,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登记;

4、预约后,可在结婚登记页面查询预约。

温馨提示:2月14日情 人节结婚登记现已陆续开放预约,婚姻登记机关单日预约数量有限,计划领证的准新人们,请尽快使用“爱山东”提前预约,预约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00-1 7:00。

(二)电话或现场预约

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夏季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8:00

冬季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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