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勉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翠红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召开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向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所作的工作报告(讨论稿)等;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22年度优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会议还通过了张胜杰同志为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等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颁发了任命证书。

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3年2月9日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胜杰同志为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任命:

汪汉泽同志为勉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徐文同志的勉县人大常委会城镇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三)决定任命:

晏俊峰同志为勉县司法局局长;

龚应军同志为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杜晓山同志为勉县林业局局长;

李建武同志为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汪汉泽同志的勉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李文新同志的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曙明同志的勉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杜晓山同志的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晏平同志的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晓明同志的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郭秋生同志的勉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来源|勉县发布

编辑 |熊诚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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